殺害男童李靖陳天心二審仍逃過死劫再判無期

殺害男童李靖陳天心二審仍逃過死劫再判無期

發生在兩年前的新竹市林姓小六男童命案,被告李靖陳天心,一審兩名被告依殺人罪名判處無期徒刑,台灣高院二審撤銷原判決,但仍維持無期徒刑和褫奪公權終身的判決。審判長表示,能夠感同身受,但兩名被告所犯「不構成最重大之罪」,因此判處無期徒刑。林姓男童父親前來聆判,對殺害獨子的兩名被告還是逃過死劫,難過的紅了眼眶。(彭清仁報導)

新竹市林姓小六男童,前年五月間遭李靖和陳天心勒斃,警方案發一天內就將李靖和共犯陳天心逮捕。而李靖行凶動機只是因為想要自殺,想要男童陪判,所以才買凶殺害林姓男童。新竹地院一審依殺人罪名,判處李靖和陳天心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不過二審撤銷原判決,只是合議庭最後還是判處兩名被告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據了解,日前二審辯論終結時,死者林姓男童的父親痛心疾首,當庭請求法官判處兩名凶手死刑。而陳天心卻供稱「我後來信了基督教」,還要死者父親「不要被仇恨蒙蔽」。二審合議庭認為李靖不是惡極之人,而是希望「死後有人陪伴」,才殺害林姓男童;兩名被告犯罪動機非無可饒恕,也尚未達到永世隔絕的極刑程度,因此判處無期徒刑。死者父親也專程聆判,在聽到兩名殺害獨子的凶手還是逃過死劫,當場難過的紅了眼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