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小燈泡凶嫌免死 陸網友狂噓

旺報【記者宋秉忠╱專題報導】

兩岸輿論難得對一件事情有共識!7月3日上午,台灣高院維持一審判決,未將殺死女童「小燈泡」的凶嫌判處死刑,當天下午兩點半左右,專門向港澳台發布重大新聞的「中通社」即轉發這項判決,引起大陸網友一片噓聲。

自從2016年3月「小燈泡」殺童案爆發以來,大陸網民就不斷關心本案的發展。有人因此酸台灣「你們別瞎說,台灣是全世界第二安全的地方,第一是天堂」;曾經說「死刑不能減少犯罪」的台北市長柯文哲,也三不五時被大陸網友拿出來消遣。

南平殺童 凶嫌一個月伏法

比較兩岸司法系統對於像「小燈泡」這類惡性重大的隨機殺童案的處理方式,大陸的作法是速審速決,死刑執行也相當有效率。

2010年3月23日發生在福建南平的殺童案,凶嫌自稱因「報復社會」而闖入校園,砍死8名、砍傷5名小學生,大陸司法系統從抓人、一審、二審、執行死刑,前後不過一個月的時間。真的讓正義不遲到,大快社會人心。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從3月23日到4月30日的40天裡,大陸各地連續發生5起殺童案:4月12日廣西合浦隨機砍死一名8歲小學生;4月28日廣東雷州隨機砍傷15名小學生;4月29日江蘇泰興隨機砍傷26名幼兒園學生;4月30日山東濰坊隨機打傷5名小學生。

429泰興殺童案雖無人死亡,大陸司法系統依然是速審速決、速執行:5月15日一審判處死刑、5月26日二審維持死刑判決、5月30日執行死刑,同樣也是在一個月內處理完畢。

手段殘忍 沒殺死人也判死

429案二審法院判決中指出,「雖殺人未遂,但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手段極其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依法判其死刑。」

而大陸政府維持死刑是得到大陸民眾的絕對擁護,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和國家統計局在1995年的民意調查顯示,95%以上的人支持死刑。

由於大陸方面從不公開每年執行死刑的具體數字,因此國際多個反死刑團體多年來一直指責大陸是「全球執行死刑最多的國家」。在國際輿論和自身司法改革的雙重要求下,大陸開始對死刑判決採取更為嚴格、更為謹慎的態度。

2011年5月1日,大陸修法取消了13個死刑罪名,這是自第一部刑法1979年頒布以來,第一次減少死刑罪名,把死刑罪名從68種減少到55種;取消的死刑罪名主要包括:走私文物罪,走私貴重金屬罪,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以及涉及盜墓、經濟犯罪的死刑。

在此之前,為保護瀕臨滅絕的大貓熊,大陸曾經槍斃過獵殺並販賣大貓熊皮毛的犯人;有人因此嘲笑:在大陸殺人不一定死刑,但殺貓熊則死定了。

慎用死刑 加重實際服刑期

2015年8月29日,大陸再度修改刑法,取消9個死刑罪名。此時,大陸死刑罪名剩下46個。

1980年代,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把殺人、強姦、搶劫、爆炸、放火、投毒和破壞交通電力設備的死刑覆核權下放給省級高級人民法院,2007年1月1日以後又收回,以防死刑的濫用。

在今年兩會的最高法院報告中,最高法院院長周強重申:「嚴把死刑案件質量關,確保死刑只適用於極少數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

但即使罪大惡極者,如果她在審判時已懷孕(甚至流產),都可免死。就像2014年3月1日的昆明火車站恐攻案,凶嫌之一的帕提古麗•托合提,因其已懷孕而被判無期徒刑,而其同夥則已被執行死刑。在今年的最高法報告中也明列這一案例。

在慎用死刑的同時,大陸司法部門也加重實際服刑期;為此,《刑法修正案(八)》調整了死刑與無期徒刑、有期徒刑之間的結構關係,嚴格限制緩刑,嚴格限制對累犯以及故意殺人等暴力性犯罪的減刑;並適當延長有期徒刑「數罪併罰」的刑期,使之最高刑期從20年增至25年。這一立法及執法趨勢值得台灣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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