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兇嫌林信吾裁定收押 羈押理由出爐

台南殺警奪槍案,昨天(23日)落網的兇嫌林信吾,遭地檢署聲押,下午台南地方法院開羈押庭,法官迅速裁准羈押。院方也說明了多項羈押理由。另外最早遭警方鎖定,後來主動投案的陳姓男子,也因為身背詐欺等案通緝又有多次前科,昨天已被法官認定顯有逃亡及反覆實施犯罪事實,裁定收押。

殺警兇嫌林信吾昨天清晨在新竹落網,台南地檢署昨晚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南地院下午3點召開羈押庭。法官訊問後,林信吾坦承殺害警察,並有相關事證佐證,認定他涉犯殺人罪、強盜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犯罪嫌疑重大。法官認為被告原本就是明德外役監執行中人犯,探親逾期不歸,即有逃亡的意圖,又在逾期不歸的過程中,殺害二名員警後逃亡,逃亡過程中不斷換乘交通工具種類且南北迂迴,佐以在其背包中發現地圖集一本,在在都證明他躲避檢警追查逃亡的意圖。而且他在犯案後,逃往土城高中校園清洗犯罪痕跡,並將作案用凶刀丟棄在不易發覺之處,企圖湮滅罪證,同時考慮他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被告前即因强盜案件遭判刑確定執行中,這次再強盗凃姓警員的警用手槍與子彈,且於逃亡過程中持警用手槍再犯強盗犯行,顯然有反覆實施強盜犯罪之虞。因而裁定羈押。

這起殺警案,讓輿論沸騰,而警方在案發後曾一度鎖定一名陳姓通緝犯涉嫌,媒體還公布了他的相片,但案發當天(22日)晚上他得知自己一覺醒來,竟成了全國警力追捕的要犯,為自清趕緊主動投案喊冤,強調自己沒有殺害員警,他到案後,警方也迅速排除他與殺警案的關係,但由於他本來就有3件通緝案件在身,昨晚法官訊問後,認為這名陳姓男子有多次犯罪紀錄及通緝前科,本次再經通緝到案,顯有逃避偵審、執行程序的故意,認有逃亡及反覆實施犯罪事實的羈押原因,而有羈押必要,裁定收押但未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