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警被告爽服外役監惹議 法務部:力求早日完成修法

受刑人表現良好可以申請到外役監,不但家屬可以探望,不必待在牢房,還可以請假回家看家人,甚至還有舉辦環山路跑讓受刑人參加。(資料照)
受刑人表現良好可以申請到外役監,不但家屬可以探望,不必待在牢房,還可以請假回家看家人,甚至還有舉辦環山路跑讓受刑人參加。(資料照)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有員警爆料,發生在二0一四年的夜店殺警案,被判刑九年的被告易寶宏入獄,竟然可以轉到外役監服刑引發眾怒。法務部表示,外役監條例修正草案已送到立法院,也召開公聽會,可惜尚未完成立法程序。

前立委黃國昌六日直播時,有一名自稱員警的網友留言,表示台南殺警案的殉職員警是他的學長,由於學長被外役監逃犯殺害,得知易寶宏已轉往外役監服刑,痛批政府說要挺警察「都在打假球」,「我那學長白死了」,「到底為什麼要把警察的尊嚴放在地上踩」,質疑殺警察的兇嫌可轉外役監服刑,遴選標準為何?

矯正署回應,有觸犯脫逃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性侵害、家暴以及累犯、撤銷假釋者等相關前科者,會被排除外役監遴選,而易寶宏的殺人罪符合遴選資格,矯正署依法辦理。

法務部發出新聞稿表示,易寶宏因傷害致死案件判處九年有期徒刑,於民國一0八年六月入監,在監執行逾兩年六個月後,於去年一月提出外役監遴選申請,由專家學者組成的外役監遴選委員會以去識別化的方式逐案審查,經過半數出席委員同意,於去年三月移入武陵外役分監。

法務部說,去年八月二十四日起即積極推動修法,去年九月十五日將「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修正遴選要件,排除殺警等故意犯罪致死等重大暴力犯罪。去年九月二十二日行政院審查通過函請立法院審議,經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分別於去年十月、十二月召開兩次審查會議,另於去年十二月十四日召開公聽會後,惜尚未完成立法程序。

法務部指出,為回應民眾期許,於新法完成修正前,目前法務部矯正署已從嚴調整外役監遴選標準,延長在監考核期間,並列舉消極排除事由。

信義區夜店殺警案發於二0一四年,曾威豪、劉芯彤兩人和夜店安管發生衝突,找來七十多人叫囂滋事,時任信義分局偵查佐薛貞國休假期間獲報到場調解,慘遭眾人聯手活活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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