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損台北原天馬茶房、新竹原旭橋、原台北郵局等不義遺址將重罰

目前全台灣經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審定的不義遺址共有42處,228事件25處、白色恐怖17處,且有64處潛在不義遺址,已指認台北原天馬茶房、新竹原旭橋、原台北郵局前等。行政院通過《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包含毀損公有不義遺址的處罰。

繼不再崇拜威權,15日解嚴37週年,三軍儀隊撤出中正紀念堂體,不再對銅像進行儀式操演。轉型正義再度前行,通過《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共計16條,包含主管機關辦理不義遺址調查研究、審議、公告及相關法律效力;公、私有不義遺址保存活化原則及獎勵補助;以及公有不義遺址管理機關(構)管理維護義務、毀損公有不義遺址的處罰等規定。

目前全台灣經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簡稱促轉會)審定的不義遺址共有42處,228事件25處、白色恐怖17處,且有64處潛在不義遺址已指認。

行政院周四通過《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對於威權統治時期侵害人權事件的發生地,包含羈押、審判、刑求、監禁、處決等場所或相連場域,以訂定獨立專法《不義遺址保存條例》的方式,藉由空間保存及歷史事件記憶,促進社會溝通反省毀損公有不義遺址原建物或遺構者,則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

促轉會公布的第一批25處不義遺址,反映228事件與發生地的歷史,包括統治者於市街攻擊民眾的發生地,如台北原天馬茶房、新竹原旭橋、原台北郵局前等。天馬茶房前因查緝私菸粗暴引發台灣民眾不滿,造成傷亡,情緒觸發全台各地反抗民國政府。

而促轉會審定第二批白色恐怖不義遺址共有17處,以白色恐怖侵害人權事件的場所為主。包括台北市馬場町刑場、警備總司令部保安處看守所、原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新店安坑)、景美看守所等。現址為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的不義遺址,在民國51年以前,國防部台灣軍人監獄為全台唯一的軍事監獄,關押軍事已決犯及依軍法受審判的政治犯,如陳英泰、雷震、蘇東啟、黃信介等。

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則是白色恐怖時期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軍事法庭與看守所。此處關押各種政治案件當事人,不少反抗威權統治的民主運動前輩包括前副總統呂秀蓮、監察院長陳菊、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林義雄等人都曾關押在此並被「軍法大審」。據多位當事人口述記錄,該處拘禁空間擁擠,且為取得當事人自白,有透過錄音、錄影設備監視被拘禁人,或不分書夜訊問、刑求、逼供情形。

草案明訂,公有不義遺址現況土地或建物管理機關(構)應於文化部公告日起2年內,擬訂保存活化計畫,必要時,得延長一年;私有不義遺址應尊重現況土地或建物所有人意願,文化部應提供專業諮詢,必要時得提供獎勵或補助,並依不義遺址現況空間狀態,明定不同保存活化方式。

至於不義遺址活化方式,得視公告範圍現況空間狀態,以豎立歷史標誌、侵害人權事件解說、數位虛擬重建、定期或依申請開放、辦理歷史事件紀念儀式或活動等方式為原則;假如具有原建物或遺構者,應優先評估適度實體修復或重建。

另為避免不義遺址遭到破壞,草案比照文化資產保存法,損壞不義遺址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亦明定未遂犯亦要處罰;至於私有不義遺址,因保存活化應尊重所有人意願原則,便不另訂罰則。

至於促轉會任務總結報告已揭露的64處潛在不義遺址,文化部已於去年12月邀集人權教育、歷史研究、文化資產及法律等領域專家學者召開「不義遺址審議諮詢作業小組」會議,至今年6月為止,已完成白色恐怖事件的「原水源地刑場」、二二八事件的「中山堂」等共計11處潛在不義遺址的先期審議作業,將待專法、配套子法及行政規則陸續公布後,逕送審議會辦理審議及公告;其餘潛在不義遺址亦將比照加速辦理,預計於115年完成全數64處潛在不義遺址公告。同時,文化部也將持續依職權或接受個人、團體提報,進行調查及建立個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