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遭家暴父公然罰跪街頭「離譜結案」!監察院通過糾正台北市政府

[FTNN新聞網]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監察院29日表示,112年臺北市發生母子遭家暴父公然罰跪街頭,經查臺北市政府對於該案父親飲酒後施暴情形未能積極妥處,延宕處遇介入時機,又消極以「被害人失聯」結案,忽略家庭暴力被害人與行為人的權力控制關係,致其無法出面求助,確有未當,監察院通過糾正臺北市政府。

未積極協助「母子遭家暴父公然罰跪街頭」案件,監察院通過糾正台北市政府。(示意圖/pixabay )
未積極協助「母子遭家暴父公然罰跪街頭」案件,監察院通過糾正台北市政府。(示意圖/pixabay )

對於此案,監察院並促請衛福部應強化重視涉及經濟剝削、羞辱、目睹暴力等「看不見傷痕」的精神暴力問題,併同檢視社安網酒癮戒治相對應資源配置是否充足,以提升家庭暴力防治量能。

這起事件在這家庭已非第一次發生,引發社會譁然。監察委員葉大華立案調查發現,臺北市政府雖於案發後,依職權聲請緊急保護令及安置案母子,然實際上案家自106年起即陸續有脆弱家庭、成人保護及兒少保護通報,該府也開案提供服務。其中110年該案母親即有4次成人保護通報。但111年結案後,該案家庭仍持續有相關保護性通報案件,皆與該案父親飲酒後,發生夫妻衝突,及不當管教或體罰案子有關。

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臺北市社會局家防中心早於110年7月開案時即發現該案父親有飲酒後施暴問題,惟稱暴力主因屬權力控制議題,故處遇重點以逐步培力該案母親自立生活準備、脫離暴力環境為主。

然該案母親於本院證稱,110年11月及12月的成人保護通報及聲請保護令,皆因該案父親酒後引發家暴事件,家防中心卻遲未就該案父親飲酒議題積極處置,迨至112年1月兒少保護案件開案後,方協助該案父親處理酒癮議題。顯示該案父母親職功能不佳、關係衝突及該案父親酒後暴力等系統性結構因素未獲妥適處理,且有延宕處遇介入時機。

另本案母親於110年7月經家防中心評估開案後,卻於2個月後以「被害人失聯」結案,雖符合衛福部結案指標,惟結案隔日,該案母親隨即再有成人保護通報。

經檢視相關服務過程,家防中心僅電訪到該案母親一次後,經多次聯繫均未果,卻未見積極運用電話聯繫以外的方式,蒐集或查詢取得案家更多資訊,或與社安網網絡成員商討聯訪,以確認該案母親人身安全,便以該案母親「肢體暴力程度低」結案,忽略父權控制關係「致無法接聽電話」或「回覆訊息」,並不代表其不需要協助,顯見臺北市政府作為確有未當。

監察院衛環及司獄聯席委員會因此於7月17日通過監察委員葉大華所提調查報告,並就上述違失糾正臺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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