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遭家暴父罰跪街頭案 監院糾正北市府消極結案

112年台北市發生母子遭家暴父公然罰跪街頭情事,據媒體報導已非第一次發生,引發社會譁然。監委葉大華29日表示,經查北市府對於案父飲酒後施暴情形未能積極妥處,延宕處遇介入時機、消極結案,確有未當,監察院通過糾正北市府。台北市社會局表示,調查報告是針對110年家暴案,市長蔣萬安上任後即與中央配合檢討及精進。

前新竹縣新豐鄉長徐茂淦圖利業者倒自家廢棄物,敗壞官箴遭監院彈劾。(中央社檔案照)
112年台北市發生母子遭家暴父公然罰跪街頭案,監察院29日指出,經查北市府對於案父飲酒後施暴情形未能積極妥處,延宕處遇介入時機、消極結案,確有未當,通過糾正北市府。(中央社資料照)

葉大華透過新聞稿表示,民國112年3月14日在台北市發生一對母子遭家暴父公然罰跪街頭案件,據媒體報導已非第一次發生。

調查發現,北市府雖在案發後依職權聲請緊急保護令及安置案母子,實際上案家從106年起陸續有脆弱家庭、成人保護及兒少保護通報,北市府也開案提供服務,其中110年案母已有4次成人保護通報。但111年成人保護結案後,案家仍持續有相關保護性通報案件,都與案父飲酒後發生夫妻衝突,以及不當管教或體罰案子有關。

調查報告指出,北市社會局家防中心早在110年7月開案時,就發現案父有飲酒後施暴問題,但稱暴力主因屬權力控制議題,因此處遇重點以逐步培力案母自立生活準備、脫離暴力環境為主。

報告表示,案母在監察院證稱,110年11月及12月的成人保護通報及聲請保護令,都是因案父酒後引發家暴事件,家防中心卻遲未就案父飲酒議題積極處置,直到112年1月兒少保護案件開案後,才協助案父處理酒癮議題。顯示案父母親職功能不佳、關係衝突及案父酒後暴力等系統性結構因素未獲妥適處理,延宕處遇介入時機。

葉大華表示,案母在110年7月經家防中心評估開案後,卻在2個月後以「被害人失聯」結案,雖符合衛福部結案指標,但結案隔天案母隨即再有成人保護通報。家防中心僅電訪到案母一次,並忽略案母因案父權控關係致無法接聽電話或回覆訊息,並不代表案母不需要協助,顯見台北市政府作為確有未當。

監察院衛環及司獄聯席委員會17日通過葉大華所提調查報告,糾正台北市政府。

葉大華提到,衛福部應以本案為借鏡,協助地方政府就家庭暴力被害人失聯案件處理方式,研議與重大兒虐、保護性案件、失聯後再通報率等資料進行勾稽、分析,建立客觀性結案指標,並就實務現況定期檢視、修正,以發揮防治效果。

另外,葉大華說明,衛福部應通盤檢視社會安全網中,酒癮戒治相對應資源配置是否充足,以提升家庭暴力防治量能。

台北市社會局回應,調查報告是針對110年家暴案件處理過程提出糾正,蔣萬安上任後積極配合此案調查,去年4月收到監察院來函後,立即提供書面說明報告;去年12月再由副祕書長林哲宏率社會局、警察局、衛生局及教育局至監察院專案報告。

社會局表示,針對監察院所提改善項目,市府已與中央配合進行內部檢討並持續精進,將依據調查報告建議,與中央討論相關工作指引,使資源、服務能更早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