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離家不聞問 姊弟聲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官准了!

為人父母未扶養兒女,老來恐也同樣無法被扶養!南部一對林姓姊弟表示在幼年時,母親就離家出走未曾負起扶養之責,因此聲請免除扶養母親義務,台南地院法官認為林母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情節重大,裁定姊弟兩人免除扶養母親義務,全案可抗告。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林母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情節重大,裁定姊弟兩人免除扶養母親義務。(圖片翻攝Google地圖)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林母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情節重大,裁定姊弟兩人免除扶養母親義務。(圖片翻攝Google地圖)

據《聯合》報導,林姊表示母親在她4歲、弟弟3歲時即離家出走並和父親離婚,母親有過2段婚姻也生育其他子女,相認29年來,他們姊弟金援母親醫藥費從未間斷,但她沒有工作收入,實在沒有能力再資助目前住在安養院的母親,而林弟也表示身體狀況不佳,近期也都無工作可做,實在也沒有餘力支付扶養費。

法官經查認為林母對於姊弟2人從未探視或負擔扶養費用,也未提出有何不能盡扶養義務事由,因此依法同意姊弟免除扶養母親義務。

更多社會相關新聞
潑汽油燒死按摩女 恐怖情人聲押
顧老母14年向兄弟討撫養費 法官判敗訴
2男銀樓搶 警逮1嫌 另一人投案
居家檢疫趴趴走 2人各重罰15萬
背著老公來7次 綠帽夫提告卻輸了

今日推薦影音

______________

有話想說?歡迎投稿>>>【Yahoo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