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需兒伴」 華男I-601A豁免得綠卡

20多年前,尚未成年的楊先生從台灣偷渡進入美國,母親拿到綠卡後,為他申請親屬移民時,他必須要獲得I-601A豁免,日前回台灣面簽成功並順利回美。

楊先生30日表示,1994年,家裡朋友的朋友帶他從台灣坐飛機到加拿大多倫多,然後偷渡進入美國,入境時沒被抓,有旅遊簽證的母親也一起來美。姐姐初中時就和爸爸來到美國,獲得婚姻綠卡、考取公民後,成功為母親申請到綠卡。「2009年母親一拿到綠卡,就開始為我申請親屬移民的第一步I-130,半年後獲批。但因我是偷渡入境,且年齡已超過21歲,不能在美國境內調整身分。2016年,我通過律師申請I-601A豁免。」

上月10日楊先生回台灣面談,美國在台協會(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簽證官要求他提供戶籍,但他在台灣已沒有戶籍,因為太久沒在台灣居住已被除籍。之後他去申請了一張「已被除籍」的證明,並遞交美國在台協會,三天後順利獲得簽證。「簽證官全程用英文和我對話,主要問了我家人如何獲得綠卡。10月14日入境美國時,海關也沒有刁難,告訴我大約一個月後就會收到綠卡。」

楊先生的律師王君宇表示,楊先生獲得I-601A豁免的關鍵是證明母親很需要兒子,這確實是事實,母親與丈夫離婚、年紀也越來越大,需要兒子的照顧和陪伴;且過去20多年,母子二人一直相依為命。王君宇還指出,美國在台協會經手的I-601A申請並不多,面談時問的問題也很少,這與美國駐廣州總領事館不同,而且後者特別關注申請人當初是怎樣入境美國的。

楊先生表示,之前因為身分問題,錯過不少好工作、好機會,感覺就像二等公民。現在終於有了合法身分,對未來充滿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