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看板擺在校門前 戀童犯被判刑6個月 檢方:類似行為不能寬恕

舊金山地檢長謝安宜(Brooke Jenkins)22日表示,46歲的摩爾(Joseph Adam Moore)今年10月在涵蓋學前教育到初中的天主教瑪麗斯學院(Stella Maris Academy)附近,擺放個人物品和廣告,上面寫明「冰毒換失竊物品」和「免費芬太尼給新用戶」。這些標誌又大又明顯,在幼稚園的教室裡就能看到,摩爾因此被控訴,陪審團判定他犯下公共妨礙罪(public nuisance),將在縣監獄服刑6個月。

本報記者查詢加州司法廳性侵者系統,也就是俗稱的梅根法(Megan's Law)網站,發現摩爾曾對14歲以下兒童實施猥褻或淫蕩行為,1997年定罪,2002年釋放出來。

謝安宜表示,這一個判決發出了一個明確的資訊,即類似摩爾的行為在舊金山不會得到寬恕。「我們必須優先考慮並保護兒童及其周圍環境。」

根據庭審中提供的證詞和證據,摩爾將自己的物品堆放在列治文區的第九大道和Geary大道附近,占據一半的人行道,阻擋電動自行車通行。他還故意在瑪麗斯學院對面展示「冰毒換失竊物品」和「免費芬太尼給新用戶」的看板。瑪麗斯學院是一所從學前班到八年級的學校。摩爾放置的毒品看板標誌相當大,在五年級、六年級和幼稚園教室都能看到。

謝安宜表示,在助理地檢官、律師和警方的協助下,成功起訴摩爾。 助理地檢官施耐德(Rachel Schneider)說,感謝陪審團在評估摩爾的攻擊性行為時對法律的深思熟慮。這一判決承認他的行為影響了整個社區。

舊金山高等法院的文件顯示,自2007年以來,摩爾因涉嫌未能每隔30天將其地址重新登記為性犯罪者,而在金山被捕五次。「聖他克魯茲哨兵報」( Santa Cruz Sentinel )1997年的一篇報導稱,摩爾曾在聖他克拉拉縣猥褻一名12歲的女孩,後來被釋放,並在聖他克魯茲 Seabright 海灘的一組浴室後面,與一名15歲的女孩發生性關係。

加州2006年通過的Jessica's Law法律規定,從監獄釋放的高危險罪犯,不得出現在任何學校和兒童聚集的公園2000呎範圍內。據ABC7報導,摩爾不須要遠離學校2000呎,因為他不屬於高危險罪犯。

摩爾10月就因為在學校附近人行道放置私人物品被金山警局逮捕。他說,那些免費提供毒品的廣告,並非開玩笑。並堅稱,被指控的所有罪名都是無辜的。他說自己患有嚴重的自閉症,之所以回到這個地區,是因為病情讓他很難改變日常作息和生活狀態,且他想幫助這個地區的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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