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犯利用「澎湖輪」託運汽車藏毒 澎檢今年起訴第2件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陳姓、吳姓2名毒蟲,今年2月間以往來高雄與澎湖的「澎湖輪」託運汽車夾帶毒品,將市價新台幣120萬元的愷他命、新興毒品「喵喵」等運進澎湖,所幸澎湖地檢署與警方事先掌握情資,至陳嫌位於馬公租屋處及吳男自小客車搜索,扣得上開毒品,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澎湖地檢今(17)日偵結,依運輸第三級毒品罪嫌起訴。這也是今年第2起透過「澎湖輪」託運汽車藏毒被起訴案件。

澎湖地檢署起訴指出,陳男、吳男共同基於運輸第三級毒品犯意聯絡,由陳男出資120萬元,並與上游賣家談妥購毒事宜,再以7萬6千元為代價,雇用吳男前往高雄市購買毒品。

今年2月中旬,吳男拿著陳男交付的現金127萬6千元來到高雄,開車到新興區某處,以120萬元購得茶葉袋包裝之第三級毒品愷他命4袋(淨重37克)、新興毒品甲基甲卡西酮2包(俗稱「喵喵」,約1.9公斤)及愷他命1包(淨重59.22克),隨後將上開毒品藏放在小客車後車廂,同年月21日晚間將該車輛利用澎湖輪託運,22日清晨抵達澎湖。

快新聞/毒犯利用「澎湖輪」託運汽車藏毒 澎檢今年起訴第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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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地檢指揮馬公分局,事先掌握2人涉嫌以澎湖輪託運車輛夾帶毒品事證,今年2月22日清晨6時30分持法院核發搜索票,至陳男租屋處扣得愷他命4袋,另在吳男車上扣得第三級毒品甲基甲基卡西酮2包、愷他命1包、咖啡包包裝袋10,020個及現金19萬6千元等物。被告2人均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今日偵結,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運輸第三級毒品罪嫌起訴,依法可處7年以上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這也是繼今年3月4日澎檢起訴許姓、莊姓與呂姓少年,涉以澎湖輪拖運毒品,將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500餘公克、第三級毒品愷他命50公克運至澎湖,被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的第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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