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低收入還苦 被遺忘的社福「邊緣戶」

所謂的邊緣戶,是指經濟弱勢,但所得、動產、不動產處於低收或中低收邊緣,卻又不達資格的家庭。以往來說,邊緣戶大多因為名下有不動產而申請卡關,以至於社會大眾都誤以為,只要有房地產就一定無法申請低收或中低收,其實不然。社福團體也解釋,就算是邊緣戶,政府也有提供其他社會福利可以申請。反倒是許多弱勢不知道如何找到社會資源,問題比較大,呼籲政府眼前應該要建立好社區關懷網路,不要漏掉這些被人遺忘的邊緣家庭。

簡單地從床上起身,就要人攙扶,另一頭,阿媽的狀況也不樂觀,病榻前隨時要人照料。

75歲的鄭先生一臉愁容,旁人看他的遭遇也很不忍,社福團體特別帶著紅包跟禮物來探望他,但根本的問題依舊懸而未決。

因為不動產,申請低收入戶屢屢卡關,鄭先生一家就是俗稱的邊緣戶。我國社會救助法明文規定,家庭戶口成員持有的不動產不能超過各縣市規定的門檻。以中低收入戶來說,台北市不能超過876 萬元,新北市不能超過600萬;而低收入戶來說,新北市更是不能超過400萬元。

在台灣,房地產是塊金磚,有人認為,賣房變現,經濟問題不就解決了嗎?但別看鄭先生有房有地,其實很多偏鄉,老房子有價無市並不好賣,就算低價賣了,接下來該住哪呢?

以鄭先生為例,全家6口,只有小兒子一個人在撐全家,要負擔父母、3個哥哥姊姊的醫藥生活費,還有外籍看護的薪資。所以鄭先生早想賣了妻子名下的土地,讓家裡好過一點,只可惜現實不從人願。

把邊緣戶處境攤開來研究,往往都是驚人地相似,他們是一群窮到只剩房子的弱勢。

持有的不動產,也讓社會對邊緣戶貼上貪婪的標籤,貧窮反倒成了原罪。社福專家指出,經濟弱勢往往是沉默的一群,資訊落差,很可能切斷他們對外求助的管道。

或許我們不能讓貧窮清零,但弱勢越少,國家才能健全發展,再換個角度想一想,無論什麼原因導致貧窮,大眾的漠視與貼標籤,或許才是壓垮弱勢的最後一根稻草。

文字撰稿:王以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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