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林智堅更嚴重!」邱顯智控林志潔複製貼上指導學生論文:相似度高達51%

時代力量立委、立委參選人邱顯智今日召開記者會,指控陽明交大學科法所特聘教授、民進黨立委參選人林志潔於2016年申請教授升等送審的參考著作中,竟大幅複製貼上早於該著作出版之指導學生碩士論文。邱顯智認為,林志潔應對外說明真相,並呼籲教有部立即介入調查,民進黨主席賴清德主席也應秉持最高的學倫標準處理。

邱顯智說,「這個案件基本上比林智堅案更為嚴重」,因為林智堅案涉及的只是研究生碩士學位論文的問題,林志潔案則是教授升等的問題,他更有中央廉政委員的身分,還是民進黨政府長期倚賴的學者,比起過去民進黨學倫爭議更嚴重。

邱顯智指出,辦公室近期接獲檢舉,林志潔教授於2013年11月出版之期刊論文,也是申請教授升等時送審的參考著作「內線交易『實際知悉』要件之舉證與心證門檻──從綠點案談起」,與同年9月出版之共同指導的張姓學生碩士論文「內線交易可罰性基礎及現行規範效果分析──以賽局論為中心」有許多內容高度雷同。經辦公室用比對軟體初步分析,兩篇相似度竟高達 51%。

林志潔期刊論文研究背景、問題 幾乎完全從學生碩論複製貼上

律師曾威凱指出,詳細比對後,可以發現兩篇論文從研究問題、多處論證、研究結論到引註都高度雷同,許多部份幾乎是完全複製貼上,可見並不單純只是學生幫忙老師整理資料這麼簡單,因為連研究結論都有雷同之處。林志潔期刊論文第一章前言中的研究背景和研究問題,幾乎完全是從學生碩論複製貼上,後續第二至四章也有大量整段複製貼上的情形,甚至連論文結論的首段都是複製貼上。

曾威凱表示,林志潔期刊論文中共有 60 個註腳,其中竟有48個與學生碩論高度雷同,甚至兩篇論文都有同一個註腳稱「作者(筆者)曾進行實證研究,以台北地方法院、新北地方法院、士林地方法院等地院之判決資料為樣本,發現我國近 15 年來之內線交易案件平均定罪率僅約 45%,遠低於我國刑事案件超過九成的平均定罪率。」試問,兩篇論文的作者不同,怎麼會做一模一樣的實證研究?

曾威凱律師說,再進一步分析兩篇論文內容,可以發現理工背景出身的學生將法律比作「一部沈重的大機器」、「操作時頻頻短路」等譬喻,竟也一字不差的出現在林志潔的著作中;而學生碩論中慣用的非一般用字「援此」(一般法學界用法為「爰此」),也出現在林的著作中。如此高度的雷同,已經有嚴重的一魚兩吃、一稿兩用的嫌疑,當然最重要的關鍵在於到底誰才是真正的作者。單從上述幾點來看,不禁令人懷疑林的期刊論文實際上是出自學生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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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顯智(左)說,「這個案件基本上比林智堅案更為嚴重」,因為林智堅案涉及的只是研究生碩士學位論文的問題,林志潔案則是教授升等的問題。(羅立邦攝)

痛批嚴重違反學術倫理 邱顯智:教育部必須介入調查

邱顯智表示,邏輯上只存在4種可能,第一、兩篇雷同的文字都由學生撰寫、但同時也被老師拿去投稿。第二、兩篇雷同的文字都由老師撰寫,學生用老師寫的內容當碩士論文,經老師審查通過給予學位。第三、學生先撰寫完成,林志潔老師抄學生寫的內容去投稿期刊。第四、老師先撰寫完成,學生的碩士論文抄老師寫的內容,經老師審查通過給予學位。

邱顯智認為,無論是4種的哪一種,都已經嚴重違反學術倫理,甚至教授升等資格,教育部必須介入調查。接下來他會把相關資料交給教育部,交由教育部去調查清楚實際的狀況,也呼籲當事人配合調查。

<cite>詳細比對林志潔與其指導學生論文,發現2篇論文從研究問題、多處論證、研究結論到引註都高度雷同。(邱顯智提供)</cite>
詳細比對林志潔與其指導學生論文,發現2篇論文從研究問題、多處論證、研究結論到引註都高度雷同。(邱顯智提供)

邱顯智進一步表示,林志潔具有高度的法學專業,絕對有能力自己撰寫論文,若發生拿學生撰寫的成果掛自己的名字投稿,一稿兩用、一魚兩吃的情形,已經嚴重踩到師生倫理、學術倫理的紅線,本質上就是在欺壓年輕研究生,呼籲林志潔盡快出面說清楚。同時他也擔心學生可能因此承受不了外界壓力而「被道歉」,有關單位應積極保護當事人。

邱顯智呼籲,行政院長陳建仁、教育部長潘文忠,本案的學術倫理爭議,涉及國立大學教授升等資格審查,事關重大,教育部應立即針對此案展開調查,釐清真相。如違反《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應依規撤銷其教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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