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投資集團吸金逾15億 檢方起訴7人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8日電)林姓男子等7人成立國際儲備體公司,宣傳可購買儲備金投資比特幣,違法吸金逾新台幣15億元,投資人無法收到本金發現受騙檢舉,檢方今天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將林男等7人起訴。
台中地方檢察署起訴書指出,47歲林姓男子等7人成立「IRS國際儲備體集團台灣與大陸地區辦事處」,由林男擔任首席領導,在台灣與中國地區福州、平潭、上海與無錫等地招攬投資。
集團自民國105年10月間起,在中國上海等地,向不特定民眾招募參與投資IRS公司,再陸續於公司台灣辦事處、飯店等地舉辦說明會,宣傳可購買每單位100到7000美元的套餐,投資後可取得儲備金,並保證每天增值0.35%,複利1年即可獲取本利355%的投資利潤。
集團並宣稱,購買儲備金後可再投資比特幣,或是領取紅利。此外,推薦他人加入,還可依下線投資人購買套餐獲取獎金,若招募人數及業績達標,還可再升級領導、領取獎金。
集團共計招攬3萬4458人次投資,合計招攬投資金額約5100萬美元(逾新台幣15億3000萬元)。107年2月間,林男向投資人宣稱因IRS集團公告,需經過實名驗證後,才能提領帳戶本金與本利,但僅有少數投資人能領回。
107年4月24日起,全部投資人都無法再領取本利,且集團網站也關閉,被害人因此向法務部調查局檢舉。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同年6月13日,持搜索票至集團位於台中市西區的台灣辦事處搜索,扣押比特幣197枚、以太幣8.3枚、不動產118筆等財產與相關證物。
辦案人員查出,有上千人受害,不乏律師、醫師等被害人,單一被害人最多受害新台幣1000萬元。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審酌證人證詞、投資宣傳文件、投資情形綜整表、銀行帳戶等證物,今天依違反銀行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等罪嫌,將林男等7人起訴。(編輯:吳佳穎)1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