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ATM僅1處合規 5種型態納管洗錢防制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比特幣ATM出現大台北街頭,引發外界關注。金管會調查發現,現有的24個據點中,僅有1個據點是由已經提出洗錢防制法遵聲明的業者設置,但其餘皆無法遵聲明,金管會要求其他業者比照辦理,否則最高開出千萬元罰單。

虛擬貨幣投資熱潮席捲台灣,街頭出現購買虛擬通貨的ATM機器。金管會為行政院指定的虛擬貨幣事業洗錢防制主管機關,先前對於街頭出現ATM一事啟動調查,發現目前全台約有24個比特幣ATM據點,其中部分機台業務形態涉及新台幣交易,應納管洗錢防制。

金管會表示,依照現行規定,有5種型態的虛擬貨幣業者會納管洗錢防制,包含從事虛擬通貨與新台幣、外幣間的交換;從事虛擬通貨間的交換;進行虛擬通貨的移轉;保管、管理虛擬通貨或提供相關管理工具;參與及提供虛擬通貨發行或銷售相關金融服務,先前已有16家業者依規定提出法遵聲明。

日前金管會針對比特幣ATM據點進行訪查,瞭解業者機台經營型態是否涉及必須納管洗錢防制的5種型態,其中確實有部分必須納管洗錢防制。金管會指出,目前調查24個比特幣據點,是由不同業者設置,其中僅1個據點,為先前已經提出洗錢防制法遵聲明的虛擬貨幣業者所設。

金管會進一步提到,對於其他必須納管洗錢防制的虛擬貨幣業者,將進行聯繫和輔導,要求業者落實提出法遵聲明;若業者未依規定提出聲明且限期未改善,將處新台幣50萬元到1,000萬元不等的行政罰鍰。

此外,金管會也觀察到,現有一家網路平台可顯示設置比特幣ATM的位置,但實際抽訪後發現,各個據點經營型態不一,並非都設有機台,有些是業者派駐專人,引導民眾至網路註冊、購買,初步認定屬行銷的一種;另有一些據點是設置機台,讓民眾以新台幣交易,即為金管會緊盯洗錢防制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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