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之盾》德不孤必有鄰:少了邦交不會讓台灣變差 更不會讓中國更好

諾魯無預警與我斷交,外交部政務次長田中光召開記者會說明。   圖:金大鈞/攝
諾魯無預警與我斷交,外交部政務次長田中光召開記者會說明。 圖:金大鈞/攝

[Newtalk新聞] 諾魯在去年10月底完成它的總統選舉,由David R. Adeang脫穎而出,並兼任內閣主席,負責公共服務、永續發展、多元文化及財政等事務。自1968年獨立以來,諾魯透過憲法的制定將自己確立為一個具有「威斯特敏斯特性質(Westminster-style)的議會制共和國。詳言之,在沒有任何政黨的情況下,所有議會的議員都是獨立個體,三年改選一次,由20歲以上的諾魯公民投票選出。議會在每屆第一次召開之際選出一名議長及副議長,還有各事務委員會的主席,然後從剩下的議員中選出總統(任期同樣是三年)。總統需任命至少四名議員與他/她一起組成內閣,並兼任當然主席。

Adeang去年10月獲選總統後,旋即組成諾魯第一黨(Naoero Amo Party),試圖鞏固其政權。因為他獲選總統的關鍵來自於對前任總統Russ Joseph Kun的不信任投票。國際間較少有人知道Adeang當選諾魯總統後引起不少人權團體對於該國基本人權的憂慮,因為在Adeang任職司法部長期間就曾以頗強硬之立場指責國際媒體試圖透過散佈謠言和支持反對派的國會議員來干涉諾魯內政。當時身為總統Baron Waqa心腹的Adeang在長達六年左右的時間裡,推動諸多制裁異議人士、管制人民集會和自由使用社群媒體的法令,並多次阻止國際媒體採訪或報導諾魯境內的人權迫害問題,甚至限制無疆界醫生組織(Médecins Sans Frontières)對尋求庇護之難民提供醫療上協助。

看到這裡,許多讀者可能有種「似曾相識」之感,即諾魯這位現任總統Adeang與北京那位漠視中國人民基本權的習近平具有雷同的人格特質。正所謂物以類聚,Adeang在其執政不到半年的時間就宣佈,基於諾魯共和國及其人民之最佳利益,將依照「一個中國」原則來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整個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並同時不再承認中華民國(台灣)是一個獨立的國家(a separate country),且要與台灣結束「外交關係」(diplomatic relations)。由於此一官方公告係在我國2024年1月13日總統暨立委選舉結束後的隔天,故而極為明顯是北京當局在背後操盤,試圖在介選失敗後打擊台灣人民的信心,並嘗試分裂人民與政府的關係。

然而,諾魯可能高估了自己,也或許對承認北京為一合法政府有不切實際的期待。首先,具有正式邦交關係的兩國未必有實質且不可或缺之經貿往來;同時,真正基於互惠與需要而開展出來的經貿互動鮮少會因為法律上邦交關係的中斷而一併停止。「邦交」因此有必要和「外交」進行區別;同時,台灣斷交國數目的增減與其實質外交上的表現良寙沒有必然之因果關係。事實上,即便是非民主政體且被美國(或西方)列入黑名單的北韓(與 159國建立法律上的邦交關係)、伊朗(與大約92個國家建立法律上的邦交關係)或敘利亞(與超過100個國家建立法律上的邦交關係)等國,也鮮少傳出與其民主政體的邦交國「斷交」之消息。在中文語法中,習慣性地表述是說:某國與其「邦交國」斷交,而不會說某國與其「外交國」斷交。這意謂著,「邦交」的有無是描述兩國以什麼樣的法律關係(身分)在進行互動;然而,如果欠缺這樣的法律關係並不代表雙方無法展開任何外交活動。同時,沒有法律上的邦交關係存在時,任兩個國家只要彼此願意,仍可建立並發展外交上的實質往來,諸如經貿、教育、人道援助等。

由此可知,兩個國家就算建立起法律上的邦交關係,像是互派大使(ambassadors)或類似級別的官方代表,也未必會有熱絡的外交上實質互動,或是可能根本沒有什麼互動。職是之故,我們在邏輯上可將「邦交」與「外交」彙整成一張2 x 2的矩陣表,以期更為方便且明確地掌握任兩國間的法律上(de jure)「邦交」互動與實質上(de facto)「外交」往來。如果客觀上有充分的資料再進一步將「外交」往來類型化,例如聚焦在經貿互動(或政治、軍事、環保等其它議題領域),就約略可以繪出一個國家在全球「外交」上的輪廓。以共產黨統治下的中國大陸為例,目前隨著與諾魯建交而在全球擁有182個「邦交」國,其中有155個國家在帶路倡議計畫下與北京簽有經貿合作協定(之後有一部分是參與RCEP的國家),但只有9個國家與北京當局在上海合作組織的架構下建立「經貿以外」的合作關係。這也就是說,中國目前享有的法律上邦交國數量雖然是台灣的15.17倍,但真心與中國交往且建立穩固情誼的國家遠低於目前法律上的「邦交」數字;相反地,儘管目前與台灣建立法律上邦交關係的國家僅有12個,但實質上與台灣有經貿、醫療、教育等互動外交關係的國家(以2016年至2023年年底的數據為據)超過100個以上,遍及五大洲。

德不孤必有鄰。失去「邦交」關係不免令國人神傷,但「邦交」的存在對於台灣的具體意義究竟是什麼,更值得我們台灣人民思考。一個國家在什麼情況下會做出與它國「斷交」的決定,與先前已建立邦交的國家終止法律上的官方互動?類此問題或許可以在去年跟台灣斷交的宏都拉斯身上找到可供參考之答案,還有可供警惕之後果。宏國原本預期承認北京當局為合法政府之後,能獲得中國企業更多的投資,以及本身商品得以進入中國這個更大的市場,故而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威逼下做出與台灣斷交的決定。惟目前看來宏國最初的如意算盤皆沒有成真。對照之下,另一個與我國斷交數年的索羅門群島,在雙方邦交關係終止後迄今,仍有經貿互動,且金額比諾魯在斷交前還高。此不啻說明相較於法律上的「邦交」關係,實質上互補或互惠的經貿合作對於國家的利益更具有實益,對彼此關係的長期發展也更為關鍵。

台灣人民要對自己的國家和政府有信心,我們的國家不只是民主的,更是一個務實打拼與認真求生存的國家;同時,我們的國家領袖有重視基本人權的品格內涵,在國際間也享有良好聲譽,這些都是我們不孤且有鄰的資產,我們要好好維護並透過這樣的資產讓台灣被更多國家接納與需要。

文/譚偉恩(中興大學國政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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