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荒謬劇 賴應叫停

(圖/本報系資料照)
(圖/本報系資料照)

立法院上周五爆發全武行,國內外電視、網路、社交媒體整天都在播放,大家普遍認為這是集荒謬、暴力之大成。過去8年蔡英文總統認為自己最大貢獻是「要讓世界看見台灣」,結果真的讓世界看見了。面對接踵而來的立法院周圍示威活動,準備要重演10年前的太陽花運動,新登基總統的賴清德應該出來協調,他忍見台灣一次次撕裂嗎?他不出來,江山只有留與後人愁了。

國會改革五法包括總統必須至立法院做國情報告、國會擁有調查權、司法處置藐視國會罪、強化人事同意權,這五項重點法案裡,只有「總統到國會,必須即問即答」有不妥之處,如以現在立委問政方式,大概會有損總統尊嚴。法國(雙首長制)及美國(總統制),都是總統只有到國會演說而已,藍白黨團應該尋求與民進黨團妥協。

其他改革法案都屬國會本來的權力,在國外,立法、行政、司法三足鼎立,我國是五權憲法,五權裡監察院分去了立法院的調查權,而監察委員及院長也大部分走總統路線,不打老虎,只打蒼蠅。

最糟糕的是由李登輝主導的1997年《憲法增修條文》裡,規定「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在此之前,行政院長由總統提名,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縱使在賴清德就職演說中提及的台灣「全面專制的黑暗年代」裡,很多立委還是針對蔣中正所提的行政院長人選說「不」。

現在行政院長成為總統的幕僚長,在李登輝以後的總統都是有權無責,當然也可以逃避媒體的監督。例如蔡英文有多達745天不接受媒體採訪,也不開記者會,是真正輕視第四權。蔡英文全面執政8年,立法院成為行政院的立法局,是民主國家的諷刺,如一隻沒有牙齒的憋嘴老虎。

內閣制的國家,立法部門權力大,縱使在總統制的國家如美國,國會的功能也讓行政官員戰戰兢兢。部會首長從國務卿到交通部長、內政部長,由總統提名後,必須由參議院同意才可出任。聽證會當天,被提名人如履薄冰,有些首長連早餐都不吃,也不喝水,怕會上洗手間,引起參議員的不滿。參議員問題五花八門,不僅問政策和做法,還會翻準部長過去的紀錄,如有可疑處,參議員會打破沙鍋問到底,很多提名都要一審再審才會通過,有些任命半年都沒有通過,總統只得重新任命。

而美國、德國、法國行政官員也必須接受國會要求到國會作證,如有隱瞞、不實資訊,都可以處以從入獄、罰金到褫奪公權等刑則。同樣地,國會議員在調查時也可傳喚證人,包括企業及個人,他們也不能說謊。

總之,這些都是現代國會應有的監督職權,民進黨在馬英九時代也推動這些改革。這8年來立法、行政部門都被民進黨包辦,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敗,綠營立委頭上綁的白布條寫著「民主已死」,是自我閹割的符號,而場外民眾手持「立法院變人大」、「沒有討論,不是民主」的標語,以及控訴藍白集團是賣台集團,更是民主荒謬劇。面對一個民粹的社會,有太多國家可以借鑑了,賴清德無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