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指國民法官重判 司院:量刑列長期觀測

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鄭文龍(中)等人19日舉行「國民法官制是屠宰場?國民法官量刑造成審判的災難」記者會,認為國民法官正式上路後卻產生災難,一樣的案件背景,國民法官判的刑期比職業法官重。(姚志平攝)
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鄭文龍(中)等人19日舉行「國民法官制是屠宰場?國民法官量刑造成審判的災難」記者會,認為國民法官正式上路後卻產生災難,一樣的案件背景,國民法官判的刑期比職業法官重。(姚志平攝)

台灣陪審團協會19日舉行記者會,認為司法院效仿日本假的陪審團—國民法官,造成案件重判,一樣的案件背景,國民法官刑期卻判的比職業法官重,呼籲司法院應該效仿英美的陪審團制度,讓人民既可參與審判,又不會完全主導量刑的專業。

台灣陪審團協會認為,國民法官與陪審團最大的差異在於,前者是事實與量刑都有人民的參與;後者則是事實交由人民認定,量刑由職業法官決定,人民在法庭上所負擔的壓力也不用這麼大。

協會舉例,台中2020年曾發生一起女兒弒母的案件,被告長期患有憂鬱症及躁鬱症,且平常無定時服藥,又因母親長期沉迷賭博要錢,遭長期情緒勒索,持刀弒母,一審判刑8年,更一審判刑5年。

去年由國民法官審理的啞鈴弒父案,被告同樣患有精神疾病,且未定時服藥,經父親長期以言語與肢體暴力對待,以啞鈴將其殺害,犯後坦承犯行並有悔意,卻被國民法官判刑12年。

台灣陪審團協會認為,以上兩案兩位被告宣判的刑期相差甚遠,無怪乎有許多當事人或其家屬不希望自身案件交由國民法官審判,至今年8月底,已經有13件案件聲請不要給國民法官判案。

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鄭文龍認為,司法制度應當是要幫人民解決問題,但現行的制度卻是製造更多問題,司法院院長許宗力應當下台負責。

司法院表示,國民法官案件是由一般民眾與職業法官組成合議庭合審合判,量刑結果因納入國民法官的觀點,自然和純由職業法官組成的合議庭所為判決有所差異。目前已審結的國民法官案件只有16件,無法斷言確實有重刑化的趨勢,司法院會將國民法官法庭量刑傾向列為長期觀測重點,協助妥適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