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籲台美貿易倡議應送立法院實質審查

【苦勞網記者王顥中/台北報導】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日前宣佈已完成「台美貿易倡議」中的 5 項議題談判,將於今年(2023)上半年簽署首批協定,多個民間團體組成「民間監督台美 21 世紀貿易倡議聯盟」,今天(5/24)先後赴行政院、立法院與美國在台協會,呼籲政府對外簽訂條約應遵守《條約締結法》,送交立法院實質審查,勿步上過去《服貿協議》遭質疑黑箱的後塵。

「民間監督台美 21 世紀貿易倡議聯盟」由多個工會與環境、人權團體聯合組成。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江健興表示,台美貿易倡議內容涉及勞動權益與環境正義,屬於國家重要事項,行政院應將協定內容送交立法院進行實質審查開放監督。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律師黃馨雯表示,只要是涉及國防、外交、財政或經濟上利益等國家重要事項,以及內容與國內法律內容不一致或涉及國內法律之變更,就屬於《條約締結法》中所稱的條約。美國是全球最大經濟體,又是台灣去年第 2 大出口國,第 3 大進口國,正常人都會覺得台美貿易協定內容涉及國家重要事項,我國過去對外簽署的 12 份貿易協定也都有送立法院審議,台美貿易協定不應規避國會審查。

黃馨雯強調,根據目前行政院經貿辦公開的協定內容中,包含「法規早期規劃」、「訂立法規命令時,主管機關應考量相關評論」、「法規命令草案書面評論應該公開」等內容,都與台灣目前《行政程序法》的規定不一致,未來需要進行修法,如果行政院將台美貿易倡議定義為行政協定,規避立法院審議,將違反《條約締結法》。

國民黨、時代力量、民眾黨等在野黨也出席立法院前記者會,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表示,雖然中文叫做「台美貿易倡議」,但是正式名稱就是「agreement」,就是一種「協定」,民進黨過去在野時都會強力要求台灣對外簽訂任何條約必須公開透明,如果「台美貿易倡議」對台灣有利,在野黨也會支持,不應該逃避監督。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也表示,支持台美貿易合作深化,但台美貿易倡議內容涉及國內法規變更,依法應該送交立法院實質審議。2014 年太陽花學運會爆發,就是因為政府在簽署服貿協議過程不夠透明公開,才引發社會反彈,呼籲蔡英文政府在台美貿易倡議談判過程中應與社會溝通並秉持公開透明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