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籲請北市停止短期招標模式 保留百年蔡瑞月舞研究社

2023年是蔡瑞月舞研究社70週年,歡慶過後,蔡瑞月文化基金會著手規劃百年大計,呼籲台北市政府停止目前公開招標短期委託經營的模式,以無償與平等的態度,規劃未來30年支持蔡瑞月舞蹈社的計畫,具體措施例如設定30年的地上權等,支持基金會能夠長期經營,傳承蔡瑞月的舞蹈文化。

蔡瑞月舞研究社指定古蹟之理由,即蔡瑞月女士為臺灣現代舞奠下基礎,且將臺灣現代舞蹈的成就推向國際舞台,並將國際水準的舞藝介紹到臺灣,可謂臺灣戰後推廣現代舞之母,在臺灣舞蹈史具重要性、開創性與獨特性。這樣的文化資產價值,如何維持與彰顯,才是其使用或再利用所應注重者。

台灣人權促進會新聞稿指出,蔡瑞月舞蹈社的歷史意義極為重要,蔡瑞月舞蹈研究社是台灣第一座現代舞蹈教室,由台灣現代舞蹈之母蔡瑞月女士於1953年創立。蔡瑞月女士將現代舞蹈引進台灣,一生致力於舞蹈教育與推廣,培育出無數優秀的舞蹈人才,對台灣舞蹈發展具有深遠的影響。因此,蔡瑞月舞蹈社不僅是舞蹈教室,更是台灣舞蹈史的見證。在這裡,曾經孕育了無數經典的舞蹈作品,也曾經是台灣舞蹈界交流的重要場地。蔡瑞月舞蹈社的保存,對於傳承台灣舞蹈文化具有重要的意義。

台權會表示,台北市政府的招標計畫的方式,甄選蔡瑞月舞蹈社的營運單位對我國文化標記並不好,現在招標公告指出,委託期間為3年,可續約2次,合計不得超過9年。蔡瑞月文化基金會認為,台北市政府的招標計畫有以下幾個問題:包括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1條第4項規定,主管機關得優先與擁有與該建造物或空間之相關文物之法人相互無償、平等合作辦理紀念事業。蔡瑞月文化基金會作為蔡瑞月舞蹈社的繼受、保存與推廣者,古蹟不動產外文化資產之擁有者,依法有優先與台北市政府合作的權利。

況且,台權會認為,每次3年的委託期間,對於需要長期耕耘的文化藝術而言,顯然過短。短期委託的模式,也將不利於蔡瑞月文化基金會進行長遠的規劃。

台權會呼籲,蔡瑞月舞蹈社不僅是古蹟,更是台灣舞蹈史的重要場地。蔡瑞月舞蹈社的文化資產價值,不僅止於建築物本身,更在於蔡瑞月老師的舞碼以及在這個場地所創造出的台灣現代舞歷史與文化。其經營管理,應以彰顯文化資產價值為優先考量。台北市政府的招標公告,卻將營運效益列為重要評選項目,顯然忽略了蔡瑞月舞蹈社的特殊性。

台權會及蔡瑞月文化基金會期望:立即停止目前以公開招標短期委託經營的模式、以無償與平等的態度,規劃未來30年支持蔡瑞月舞蹈社的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