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報醫筆記】你不知道的救護技術員

我相信一般民眾對於救護車一定不陌生,但是對於救護車上人員的組成有什麼樣的了解呢? 根據「救護車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執行救護案件時應配置兩名救護人員,而救護人員在「緊急醫療救護技術法」指得是醫師、護理師以及救護技術人員。醫師與護理師我們就不此再多做贅述,在這篇文章中,我就帶著大家來了解一下救護車上的緊急救護技術員的背景、訓練養成的過程以及工作內容。

台灣的到院前緊急救護與北美的狀況類似,救護車出勤人員的組成皆由緊急救護技術人員(Emergency Medical Technician; 以下簡稱EMT)所組成。每個國家對EMT的訓練與分級略有所不同。在台灣,我們可以將EMT分成三級,分別為初級(EMT-1)、中級(EMT-2)以及高級(EMT-P)。他們所需要接受訓練(初訓)的時數初級為40小時、中級為280小時以及高級為1280小時。除了初訓外,每年依照各級別的規定,皆需要進行複訓,訓練課程的內容包括:內科急症、創傷病人、小兒、產婦以及老年人常見疾病的照護與處置。

隨著級別的不同,他們能夠被授權執行的處置與治療也有不同(如表一)。救護技術員是醫療人員到院前的角色沿伸,使病人可以更早及時接受完善的治療。

表一、不同級別EMT可以執行的業務項目。*

*參考資料為民國97年07月29日發布之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
*參考資料為民國97年07月29日發布之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

台灣消防體系內的救護車,從接獲派令開始到將患者送往醫院與醫師完成交接,在這段期間EMT們必須完整的照顧好患者,輕則清理傷口包紮止血,並確認生命徵象、重則需要立刻急救復甦,給予患者插管、電擊、給予強心藥物以及心肺復甦等治療。然而目前台灣的民情,仍有些家屬會覺得不需要做任何處置,把患者送去醫院就好了。但這些家屬沒想到的是,EMT正在運用所學的專業以及責任,努力地挽救一條寶貴的生命,也盡量避免一個家庭的破碎。除此之外,在COVID-19疫情期間,無論是烈日炎炎,還是颳風下雨,不分日夜,消防局的EMT們也扛起了絕大多數確診者的就醫與轉送,他們是疫情之下不能被遺忘的功臣之一。在閱讀完這篇文章後,希望大家對EMT可以有更加深刻的理解與認識,有機會在路上遇到他們時不忘給予他們鼓勵與支持,也可以對他們說聲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