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論壇】別拿「惡法亦法」當藉口 侵害人民權益的「惡法」不是「法」

無效的行政救濟是人民的絞肉機

在我們民怨中積怨最多的莫過於「賦稅人權」的迫害案件,會形成萬年稅單有很多原因,取決於行政和司法官員良知的判決,主事者一旦思想偏差,就會造成被害者無限期的輪迴,苦不堪言。

法官如果有擔當認為百姓是對的就該「撤銷原處分結案」,不該再送回原行政單位做「另為適法之處分」讓國稅局重算稅額,重新再開稅單,以致於百姓再訴願、再上行政法庭,如此循環形同萬年不死僵屍稅單!猶如希臘神話中的巨人薛西弗斯,他受罰須將巨石推上山頂,然巨石每次到達山頂後就又滾回山下,永無止境一再循環….。

21世紀的台灣自稱民主法治國家,難道政府沒有責任解決冤錯假案嗎?立法機構所立的「法」如果是邪惡的,把侵害人民權利的條文寫入法律,那麼執法者所謂的「依法辦理」,法律人常說「惡法亦法」, 實質就是動用國家機器霸凌人民、侵害人民權益,這樣的「惡法」不能視之為「法」,它是違法的。

人民跟國家打稅務官司,法院還沒有判決,行政單位就開始執行假扣押、凍結財產、限制出境等。示意圖/法稅改革聯盟粉專
人民跟國家打稅務官司,法院還沒有判決,行政單位就開始執行假扣押、凍結財產、限制出境等。示意圖/法稅改革聯盟粉專

侵害人民權益的「惡法」不能視之為「法」

賦稅人權迫害案件面對的加害人是「國家」,國家先是製造「惡法」陷害人民,被害受冤的人民若聲請訴願,以前要先繳一半的稅額,現在要繳1/3,然後,在法官尚未判決人民敗訴時,行政單位就開始執行假扣押、凍結人民財產、限制出境等等,完全漠視租稅人權!

我們呼籲政府,不要再讓國家繼續犯罪,趕快把惡法修掉吧,有良知的立法、執法才是真正民主法治的國家。

在4月1日「世界公民日」當天,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駐台教授連福隆說:「行政道德、法律道德在台灣已經崩壞了!如果可以曲解法令沒收人民財產,就以水利會土地案而言,行政院通過《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草案,將農田水利會改制為公部門,對掌控數萬頃土地的開發分配,是否能符合正義原則?人民的尊嚴不可侵犯,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政府把人民當家人,人民才信服,人民才會愛國。去年2022年超徵5千多億,要發6000元現金,這裡面有多少不公不義的抄家滅族式手段奪來的不法稅款?國家犯罪,公民要站出來揭發國家犯罪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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