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論壇】學術的本質與典範

2020年元月初,國內外媒體競相報導,2018年諾貝爾化學獎得主阿諾德(Frances Arnold),和另二位作者共同發表於2019年5月《科學》期刊,關於β-內醯胺有關酶催化合成的論文,因為結果無法被其他科學家複製(reproducible),致論文被撤回。

阿諾德在推特上公布撤回論文的消息,並指出承認此事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但這樣做是重要的,她向所有人致歉,因為在這篇論文投稿時有些忙碌,也沒有把事情做好。(It is painful to admit, but important to do so. I apologize to all. I was a bit busy when this was submitted, and did not do my job well.)。

另外,《科學》期刊,也發表聲明,指出阿諾德的研究結果無法被複製,甚且,仔細檢查阿諾德實驗室的資料後,發現缺少了關鍵實驗的原始數據,因此,作者最後撤回了論文。

阿諾德決定撤回「無法被複製」的論文,為學術研究立下規準與典範。圖:阿諾德(左一)與其他兩位科學家共同獲得2018年諾貝爾化學獎/諾貝爾獎臉書
阿諾德決定撤回「無法被複製」的論文,為學術研究立下規準與典範。圖:阿諾德(左一)與其他兩位科學家共同獲得2018年諾貝爾化學獎/諾貝爾獎臉書

在科學研究中,複製是驗證科學實驗研究結果的重要程序。一項成功的實驗,科學家們會依作者所提供的研究方法與步驟,重新做實驗,以驗證其真確性。倘每次的重複實驗,都能得到相同的結果,則這項研究即被公認是成功的。

根據前述的報導,可以看見學術的嚴謹,儘管貴為諾貝爾獎得主,當其後續研究的論文出現無法複製的瑕疵時,仍應遵守學術規範,妥善處理,阿諾德的決定與期刊的處置,也為學術研究立下規準與典範。

然而,近二、三年來,對於候選人學位論文的議題,多著重於政治面的考量與攻防,較少聚焦於學術面或教育面的討論;實際上,意欲寫出一篇碩博士學位論文,首先對於學術研究必須有基本的認知,並循序漸進學習,才能避免犯錯。

最近常被討論的一稿二用,甚或一稿多用的議題,其主要的核心問題,仍在於研究者的貢獻度為何。例如一項整合型計畫中,除了主持人之外,還有數位研究人員,正常情況下,計畫通過之前,每個研究人員,即在總計畫的目標下,各自提出所欲研究的焦點問題,除了滿足個別的研究旨趣之外,又能解決整體的研究問題。

因此,研究完成之後,當可各自發表論文,另外,視實際參與度,也可相互聯名發表,不論做為教師升等或研究生的畢業學位論文等用途,當無問題。

因此,研究生參與教授或指導教授的專案計畫,只要能符合前述的研究規範,並能根據自己的參與以及實際貢獻的部分,寫成論文,自不會滋生抄襲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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