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反應熱烈 夜市券延長使用期限至明年1月底
經濟部配合國旅補助發放夜市券,民眾反應熱烈。行政院今天(4日)表示,因為業者和民眾反應希望延長,行政院長蘇貞昌召開跨部會協調會議後,在不增加預算的情況下,夜市券使用期限延長至明年1月底為止。
政府之前推出擴大秋冬國旅第二波獎勵,自由行旅客只要入住有參加交通部觀光局優惠活動的旅宿業者,經濟部加碼發給每房夜市抵用券新台幣200元,自9月16日起實施。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表示,經濟部已發出585萬張夜市券,原定使用期限至今年12月底,因為廣受民眾及攤商歡迎,加上眾多業者與消費者要求,因此將使用期限延長到明年1月底;也就是農曆春節連假結束後,以方便民眾使用。
Kolas表示,這次並未加印夜市券,也未額外增加預算,只有延長今年發出的夜市券使用期限至明年1月底。
Kolas指出,夜市券政策上路後,截至12月2日為止,光使用夜市券消費金額就將近新台幣1億元,若另外加上民眾搭配夜市券額外消費的金額,民眾在全國夜市消費金額已達數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