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怨高雄某夜市用餐上吐下瀉三十次卻還在營業 衛生局回應

高雄又見食安問題!一名民眾二十日在網路Dcard提到和友人到南華夜市裡的某間複合料理用餐,卻一日上吐下瀉約三十次,到醫院檢查被診斷為「感染性腸胃炎」,事隔至今約一週多,衛生局並未解決問題,店家仍持續營業,對此,衛生局回應,已處新台幣六萬元罰鍰並勒令店家停業三天,相關事證移送地檢署偵辦。

民眾表示,十一日至南華夜市一家複合料理用餐,吃到帶有黑點的生魚片、滑蛋飯具有異味,隔日下午開始上吐下瀉至無法正常生活,十四日凌晨到醫院被診斷為「感染性腸胃炎」、體內病毒量是「正常人的十三倍」、前期上吐下瀉「一日共約三十次」,被強制住院治療三至十天,得病後一週以上才恢復正常排便功能。

民眾提到,還出現血便、嚴重脫水、綠色水瀉多日、失去一陣子排尿功能、發高燒至四十度等症狀,事後衛生局搜查店家一次,但當天未營業,事隔至今約一週多,衛生局並未解決,店家持續營業中,「我覺得真的不能再有下個人跟我們一樣,所以上來發個文,能救一個是一個」。

衛生局指出,十四日接獲醫院通報兩人疑似食品中毒案並於當日派員查察,經查冰箱溫度未定期監控並紀錄、從業人員未定期接受體檢、食(材)品未妥善包覆並離地放置、牆壁不潔等缺失,當日業者自主停業執行作業場所清消,相關缺失責令業者限期改正,後續無接獲其他通報,將持續掌握通報情形。

衛生局強調,現場採集共同攝食食品、環境、廚工和民眾等檢體計十二件,二十一日滑蛋蝦仁飯檢出沙門氏桿菌且醫院十七日採集人體一件檢體檢出沙門氏桿菌,依違反食安法處新台幣六萬元罰鍰並勒令店家停業三天,相關事證移送地檢署偵辦。

衛生局提醒,沙門氏菌耐熱性低,烹煮食材應充分加熱並儘早食用,有關業者使用蛋品,初步釐清係使用國產殼蛋,將進一步溯源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