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檢舉恢復13項「紅黃線違停未列入」網灌爆陳歐珀臉書:有臉說交通改革?

(喬偉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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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網編輯喬偉綱/綜合報導】立法院院會1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交通部表示,將增加13項民眾可檢舉的違規項目,包含汽車駕駛人在人行道、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停車,不依順行方向臨時停車等,總計有59項交通違規受理民眾檢舉;後續修正相關子法後,預計今年第三季正式上路實施。但其中卻不包含「紅黃線違停」檢舉,因此挨批治標不治本。

立委陳歐珀曾當時當時修法,他認為是因檢舉氾濫,警政署詢問各地警察局,認為減少檢舉量可減少警力負擔;同時檢舉達人多,社會對立嚴重;他提案只建議「先勸導再舉發」,並未提及限縮檢舉。不過也間接造成紅黃線、人行道、騎樓、斑馬線等違停,都只能依靠民眾撥 110,並在現場等待,直到警方到場後才能排除。

許多民眾反映,有些違停者在警方到場前就已經離去,亂象因此越來越多。遭到民眾怒罵陳歐珀是「違停教父」,迫於輿論壓力,立院14日三讀通過修法,還給民眾檢舉部分違規項目,但是會佔據大半車道、影響交通最劇的「紅線違停」,民眾還是無法檢舉只能報警處理。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三讀通過後,民眾檢舉項目從46項增至56項,包括恢復檢舉人行道、行人穿越道等臨停違規檢舉、新增橋樑、圓環、隧道、快車道等地方臨停、行人穿越道沒有減速等項目。另外,汽車駕駛行經行人穿越道、學校、醫院不減速慢行,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若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7200元到3萬6000元罰鍰;若致傷吊扣駕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則吊銷駕照。

不過,紅黃線違停一樣不能檢舉,也讓民眾唉嘆「治標不治本」陳歐珀的facebook更是遭到網友灌爆「一般紅黃線照樣不能檢舉啊,而且新增的只有快車道的臨停是怎樣?慢車道就可以停車就是了?」「最重要的紅線違停還是沒有恢復民眾檢舉,你有臉說交通改革?」「趕快把停在停車格的車移到紅線,笑死,反正不能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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