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開鍘!詆毀黨譽 「486先生」除名、吳靜怡停權1年處分

民眾黨中評會今天開會,通過對黨員「486先生」陳延昶除名,以及2020不分區立委被提名人吳靜怡停權1年處分。民眾黨說明,黨員以不實指控侮蔑、詆毀政黨及黨內人士名譽,超出言論自由範疇,中評會一致認定2黨員違紀明確,通過處分。

「486先生」陳延昶隨後在臉書PO出全黑圖寫上「曾經的民眾黨良心」。吳靜怡也在臉書發文稱,「當柯黑的時候不會被處罰,當昌粉的時候就被檢舉...太有趣了啦!柯文哲,不要蹭我好嗎?」

民眾黨中評會11日開會,通過對黨員「486先生」陳延昶(左)除名,以及2020不分區立委被提名人吳靜怡停權1年處分。(中央社資料照)
民眾黨中評會11日開會,通過對黨員「486先生」陳延昶(左)除名,以及2020不分區立委被提名人吳靜怡停權1年處分。(中央社資料照)

民眾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陳延昶先前以虛妄不實且惡意人身攻擊的言詞,攻擊黨主席柯文哲,遭黨員檢舉,2023年9月7日民眾黨召開中評會,決議陳延昶違反黨紀,將陳延昶停權2年。然而2023年10月與11月,陳延昶仍以惡意不堪的言論詆毀柯文哲與民眾黨,已屬再犯,中評會於今年3月12日通知陳延昶書面陳述意見,未獲回應。

民眾黨說,陳延昶受停權2年裁決確定後,仍持續公開在臉書批判民眾黨候選人,依台灣民眾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規定加重處分,予以除名。

此外,吳靜怡經常性於電視節目、網路社群及受訪時,以不實言論批評抹黑民眾黨與民眾黨員,中評會按規定請其陳述答辯,中評會認定其有意詆毀民眾黨名譽、獲取個人聲量之行為,經決議停權1年,若再犯,將從重量處。

民眾黨表示,黨員以不實指控侮蔑、詆毀政黨及黨內人士名譽,已超出言論自由之範疇,中評會將依規定對相關人等進行處分程序,提供裁決理由書,當事人可在裁決理由書送達次日起算30天內,依上述裁決準則向中評會提出申覆。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