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中執會通過 新人參選民調加權

民進黨中執會今天(13日)通過「民進黨2018年直轄市議員提名特別條例」,針對首次參選的新人將採加權機制,但中執會也通過「政二代排除條款」,民進黨現任總統、副總統、立員、直轄市長、直轄市市議員等,或是公職的三親等親屬,不列入加權範圍,相關辦法將送全代會討論。 為備戰2018選舉,民進黨選對會先前提出「青年35歲條款」,在特定選區保障35歲以下青年參選,引發地方反彈,民進黨中執會13日通過「民進黨2018年直轄市議員提名特別條例」,確定不採行「青年35歲條款」,而是改採加權機制,針對首次參選的新人在初選民調可加權10%,新人若是35歲以下或是新住民代表,民調可再加權10%,最高可加權20%,且新住民黨員可不受須連續入黨2年才能參選的限制,而所謂新人是指未參選過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等公職初選者。民進黨發言人楊家俍轉述說:『(原音)新人的定義是未參加過本黨公職候選人提名第三條中第一、二、三、四、五類中公職,及票選國大代表、省議員選舉以及所列各類公職之本黨或他黨初選者,青年的認定標準為年齡在35歲以下,包含35歲以下者。』 同時,中執會也通過「政二代排除條款」,民進黨現任總統、副總統、立法委員、直轄市長、直轄市市議員、縣市長的配偶,或是公職的三親等親屬,參選公職所屬的選區或部分重疊,則不列入加權範圍。 楊家俍也說,中執會通過提名辦法草案後,將送交9月24日全國黨代表大會正式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