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提公審、聘律師要求

台灣非政府組織人士李明哲遭中國大陸依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民主進步黨今天嚴正抗議,並提出中國應公開審理、李明哲有權聘律師、北京應協助家屬赴中探視三項要求。 也是民進黨前黨工的李明哲在中國大陸失聯逾兩個月。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廿六日證實,李明哲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日前被「湖南省安全機關」逮捕。 民主進步黨發言人張志豪今天表示,李明哲長期致力關心中國民主化運動,令人感佩;但中國大陸的有關部門以充滿爭議的處置方式,未公開任何事證,拒絕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通報台灣政府相關訊息,即逕自逮捕李明哲,令人憤怒與不滿,對此,民進黨表達嚴正抗議。 張志豪表示,中國大陸忽視人權的不當作為,勢必讓台灣人民產生寒蟬效應,嚴重破壞兩岸社會的正常往來,不利兩岸人民交流,亦傷害了中國大陸的國際形象。 張志豪說,民進黨做出三項嚴正要求: 第一、中國當局應以文明法治國家的態度,公開所有證據資料及公開審理該案,而非以黑箱作業處置該案。 張志豪說,第二、中國司法部門必須確實維護李明哲的人權和健康,李明哲有權利聘請律師進行辯護,保障其司法權益;第三、北京當局應盡速依循正當合法管道,與台灣政府密切聯繫與合作,協助家屬赴中探視,避免讓兩岸關係更形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