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運領袖判入監 香港眾志 : 對雨傘運動莫大污辱

民運領袖判入監 香港眾志 : 對雨傘運動莫大污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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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眾志在公廣案判決後,立即也發出了聲明,表示這項判決對雨傘運動的民主人士而言是莫大的污辱,但香港眾志不會就此屈服,將會沉著應對,恪守非暴力原則,與香港市民爭取民主自由。

以下是眾志得聲明全文:

【就公廣案上訴判決聲明】 繼東北案後,今日(八月十七日)上訴庭就926重奪公民廣場案作出裁決,判羅冠聰、黃之鋒、周永康三人分別八個月、六個月及七個月監禁。

香港眾志認為,當日學生已用盡體制內所有可行方法,才採取公民抗命運動,爭取空間與政府展開對話。然而政府仍對民主訴求置若罔聞,傲慢不仁。今日律政司再以暴動類比,對所有曾經參與雨傘運動的朋友莫大侮辱。

羅冠聰、黃之鋒過去一年按時完成社會服務令刑期,並在議會及社區真誠為其政治理念服務香港市民。律政司以覆核刑期為由,在庭上卻屢次就事實裁定爭議,儼如以重審方式處理,實存心要令三人身陷囹圄,香港眾志強烈譴責特區政府濫用司法程序,打壓異己。

習近平執政以來,特區政府不斷限制公民及政治權利,大批青年異見者淪為政治犯。香港眾志身繫社運前線,首當其衝,至今已有三位成員被判處監禁。為獻身香港民主,縱四面牢獄不會消磨意志。

香港眾志謙卑地懇請香港市民,特別是渴望逃離政治的朋友,重整心情勇敢面對挑戰。我們會沉著應對,恪守非暴力原則,與香港市民爭取民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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