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選皇帝制廢得掉嗎

(圖/本報系資料照)
(圖/本報系資料照)

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提出推動內閣制入憲等7大承諾,目標產生「第一位」總理,讓中華民國政府體制問題,再度成為焦點。

中華民國在北洋政府時代有三度組閣的段祺瑞為具有實權之內閣總理,在台灣也有蔣經國曾經擔任「真正是最高行政首長」的行政院長,但段和蔣兩人各有黨政軍的雄厚背景,使得中華民國實質上並沒有真正實踐過穩定的「議會內閣制」。

目前的憲政體制,美其名為五權憲法制,然而7次修憲後,關於憲政體制最重要的是1997年的修憲(以下簡稱97憲法),該次修憲主要因為當時國民黨在立法院實質不過半,李登輝和許信良合作修憲,拿掉閣揆同意權,以幾乎沒有用的倒閣權和總統被動解散立法院的權力取代。

前總統陳水扁說這部憲法體制是「烏魯木齊制」(閩南語粗製濫造),憲法學「國師」李鴻禧則稱為「龍的制度」,柯文哲更直指為民選皇帝制。

不只政治人物對於現行97憲法制度意見分歧,學界見解也不一,政治學者認為目前體制是像法國的半總統制,也稱為雙首長制,法界則傾向是總統制。

就算是大法官會議解釋613號,雖指行政院為最高行政機關,實質運作上,總統具有絕對最高的掌控力,一旦天災人禍,行政院長又必須負政治責任下台,馬英九總統時代的八八風災,致劉兆玄請辭,服貿爭議、選舉失利,江宜樺、毛治國內閣總辭,蔡英文總統任內,賴清德、蘇貞昌都因為執政黨在地方選戰敗北,而辭去行政院長。

為改善總統有權無責、閣揆有責無權的憲政漏洞,柯文哲提出他的憲改藍圖,如果他當選下一屆中華民國總統,要「終結有權無責獨裁總統制」,提出7項承諾,包括:總統赴立院報告、接受各黨團質詢;行使閣揆同意權、閣員須經立院聽證;凍結考監兩院;高階文官、國營事業董監事公開遴選;特別預算不再常態化;下修選舉年齡;召開國是會議、推動內閣制入憲。

但柯的憲改藍圖,既不像總統制,也不像議會內閣制,像總統赴立院報告、接受各黨團質詢,這比較像是市長和議會的關係,美國總統也不需要接受參議院和眾議院質詢,柯的憲改想法,最終應該還是要在現行97憲法的體制下微調。

內閣制即議會制,以英國議會「巴力門」為原型,行政與立法權都是由議會中的執政與在野黨交鋒,英國並沒有三權分立,反而是行政、立法一體,反對黨還有「影子內閣」,為執政長期作好準備,相對的半總統制是大多數新興民主國家選擇的制度。

李登輝曾說總統主要是負責國防、外交和大陸政策,然而由於我國總統大多身兼執政黨黨魁,加上僵固的藍、綠兩黨制,使得總統成為最有權勢的領袖,若將來國會選舉改成聯立制,3%以上政黨即可擁有席次,從兩黨制走向多黨制,總統由無黨籍人士出任,總統成為政局中調和鼎鼐的角色,則有可能逐漸往議會內閣制方向發展。

(作者為台灣國際戰略學會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