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法案 促企業信息透明化 有助投資者決策

加州議會日前通過兩項應對氣候變化的全面法案,其中一項要求在加州開展業務的大公司必須披露其溫室氣體排放量,另一項要求公司每年報告與氣候相關的財務風險, 兩者都解決投資者對氣候變化給全球金融體系帶來風險的擔憂。

氣候企業數據責任法案(SB253)將要求收入至少10億元的上市公司和私營公司披露其範圍1(scope1)和範圍2(scope2)排放量,即到2026年來自公司控制的排放量或消耗的電力。從2027年開始,公司將需要報告所謂的範圍3(scope3)排放,這些排放來自公司無法控制的價值鏈(value chain),而排放會導致全球變暖。SB253已獲得加州參議會批准,須由州長簽署才能成為法律。

氣候相關金融風險法案(SB261)要求收入超過5億元的公司報告氣候相關風險。 SB261修正案還須在州長簽署前獲得參議會批准。氣候倡導組織Ceres估計SB 253將適用於5300多家公司,SB261將覆蓋1萬多家公司。

NIA Impact Capital首席執行官Kristin Hull表示,理想情況下,這將為全國投資者樹立先例。這種氣候信息披露為投資者帶來更大透明度,並絕對降低系統性風險。

Impax資產管理公司負責可持續投資的高級副總裁Julie Gorte表示,投資界正在努力對氣候風險進行定價。到2030年,如果一家公司排放量更高,就會面臨更大風險,排放公司將需向投資者支付額外費用才能擁有這樣的公司。

他表示,加州採取行動的原因是加州經歷有紀錄以來最熱夏季,而美國在2023年前8個月也經歷創紀錄的天氣和氣候災難。未來需要更多了解氣候物理風險及公司正在採取哪些措施來理解、管理和適應,必須能夠對這些風險進行定價。

到目前為止,加州公司已自願報告範圍1和範圍2排放。佔排放量大部分的範圍3排放量對於公司來說,進行評估和報告極其困難。 加州已制定一些排放上限,去年通過法律,要求到2045年實現淨零碳污染。

投資者倡導組織As You Sow總裁Danielle Fugere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清晰、標準化的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是投資者就氣候風險做出明智決策的基石。

許多公司及其投資者正在尋找減少排放的機會。根據巴黎協定設想,實現全球淨零排放的目標日期是2050 年。Gorte表示,27年前沒人會預測到2023年,陸上風能和太陽能發電將比石油、天然氣和煤炭更具成本競爭力。

更多世界日報報導
葛謨支持亞當斯「無證客將毀滅紐約」批拜登、霍楚移民政策「瘋狂」
邊界直擊 執法人員拉開鐵網助無證客入境 圍牆形同虛設
每天湧進逾2000移民 德州艾爾帕索市瀕臨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