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績效指標台灣排第57名!環保署:評比方式有爭議 不具參考價值

氣候績效指標台灣排第57名。環保署表示,評比方式有爭議,不具參考價值。   圖:唐復年/攝(資料照片)
氣候績效指標台灣排第57名。環保署表示,評比方式有爭議,不具參考價值。 圖:唐復年/攝(資料照片)

[新頭殼newtalk] 德國看守協會(Germanwatch)14日於埃及舉行記者會公布對各國進行氣候變遷績效指標(Climate Change Performance Index Results, CCPI)評比結果,台灣排名第57。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回應,CCPI指標評比方式有爭議,各國都有疑慮,台灣與世界多數國家仍以2050淨零為目標、積極推動減碳計畫。

今年共有59個國家及歐盟進行評比,評比項目包括溫室氣體排放占40%,再生能源、能源使用及氣候政策各占20%。結果如同往年,前3名從缺,最佳的第4、5名為丹麥和瑞典,智利、摩洛哥和印度為第6至8名;台灣今年評比排第57名,較去年微升1名。其他國家方面,日本第50名、中國第51名、美國第52名、加拿大第58名、韓國第60名。

環保署14日晚間發布新聞稿直言「CCPI評分方式很難理解。」並舉例,在「溫室氣體排放」項目中,德國看守協會設定在巴黎協定路徑下,2030年台灣人均溫室氣體排放為2.7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並據此判斷台灣會超過此標準;這樣的作法完全沒有考慮台灣產業結構。

而在其他國家方面,環保署進一步列舉指出,2030年的人均溫室氣體排放目標韓國為2.5公噸、日本3.3公噸、中國4.6公噸、印度5.0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看出評比對台、日、韓皆用非常不合理的目標來評分,不符合氣候公約共同但有差別的責任。

環保署續指,在「再生能源」及「能源使用」評比項下,CCPI指標評分機制齊頭式以2050年再生能源需達100%及全球統一人均能源使用量作為各國目標;然而,對台灣屬獨立電網且為外貿導向的能源經濟特性相對不利,也反映在再生能源占比及能源使用等指標的表現。

此外,環保署也提到,2019年參加COP 25時已在記者會上表達此指標評比方式的爭議點,會抹煞很多國家在氣候變遷的努力;去年德國看守協會更將台灣人口數等數據弄錯;今年公布前亦有派員與德國看守協會人員當面溝通,並進行方法學上交流。

環保署強調,此排名不具參考價值,其他國家也有此疑慮;台灣與全球大多數國家一樣,已提出2050淨零排放路徑規劃,正在進行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持續積極務實推動各項減碳與調適工作。CCPI指標評比方式有爭議,但德國看守協會不願修改,環保署對此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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