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原一平事件是宣導「零信任」最佳案例

圖片來源:Associated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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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瀾

前些年,原版《格林童話》曾在台灣書肆現跡,人們才驚奇地發現,原版故事殘酷、血腥又驚悚,與幸福、快樂相距甚遠,卻更接近人性、現實。大谷翔平前翻譯水原一平因涉及運動賭博,且挪用大谷翔平帳戶款項,遭洛杉磯道奇隊開除,萬千日本、台灣球迷才大夢初醒地發現:大谷神話也有陰暗面。

然而,水原一平事件在美國引發的輿論反應,遠比日、台平和許多。除非日後的司法調查,明確地證明大谷翔平涉賭,且賭博標的正是大聯盟,否則水原一平事件將迅速被其他新聞淹沒,未來連回顧大谷翔平昔日事蹟的影片,都很難再見到水原一平的身影。

畢竟,對美國球迷而言,與Barry Bonds、Mark McGwire、Sammy Sosa、Alex Rodriguez等棒球巨星使用禁藥相較,水原一平事件猶如碎石入水,不會激起太多漣漪,媒體更不會為爭取流量,報導網路上天花亂墜的臆測與陰謀論。

運動明星被當搖錢樹所在都有

運動明星就像行走的印鈔機,被家人、親友、律師、經紀人、財務顧問竊財之案例,實多不勝數,而被周遭人士誘導,盲目投資、花天酒地、大肆揮霍者,亦罄竹難書。非裔球員居大宗的NBA,退役球員破產率曾一度高達60%,即肇因於此,迫使NBA不斷強化球員法律、理財素養。

最知名的案例當是,曾與Michael Jordan攜手奪得6座NBA總冠軍的Scottie Pippen,職涯薪資總和超過1億美元,但在財務顧問的慫恿下,買進諸多不良資產,一度幾近破產。曾經名噪一時的Allen Iverson,也在50多位「有福同享」酒肉朋友的「同樂」下,短短數年內,便敗掉了2億美元。

只是,人紅是非多,縱使運動明星潔身自愛,但仍會受周遭人士的負面事件波及。例如,在大谷翔平之前,堪稱棒壇模範生的日本球員,非鈴木一朗莫屬;但鈴木一朗也曾因委託父親報稅,父親卻漏報9000萬日圓稅款,造成鈴木一朗令名受損,如今父子形同陌路。

其實,不獨運動明星如此,高收入或高資產的富二代、藝能明星、高階經理人,都可能遭遇與大谷翔平同樣的衰事,或「一人當明星、全家皆廢物」,常態性被家人與親友情緒勒索、金錢勒索,或被律師、經紀人、財務顧問矇騙,遭受鉅額損失。

在台灣,銀行理專濫用客戶信任,盜領客戶款項,最後因投資失利無法填補錢坑而曝光的案例,實不勝枚舉。可以確定的是,曝光案例應僅是冰山一角,將客戶資金當成個人投資預備金的理專,應所在多有,只是尚未東窗事發。

撥除神話直視現實才是重點

在日本、台灣,大谷翔平被媒體過度美化、神化,水原一平事件才會被過度渲染、扭曲,導致球迷無法看清此事件的本質。而在美國,媒體雖也盛讚大谷翔平是百年一見的獨角獸,但仍能持平剖析其數據、成績,而運動明星與竊財的家人、親友、律師、財務顧問分道揚鑣,球迷更早已司空見慣,不會大驚小怪。

有「完美先生」美譽的NBA前球星Grant Hill,曾拍攝過一支廣告,內容除宣傳代言商品,也曉諭球迷,勿對運動明星有不切實際的期待,更別視他們為道德、行為典範。如今,大多數球迷已能接受,球場上的英雄可能是日常生活中的凡人,可能出糗、犯錯、被騙,甚至是不及格的父親、丈夫,如Tiger Woods。

因此,台灣媒體充斥「水原一平事件令大谷翔平蒙塵」的報導,實令人匪夷所思、啼笑皆非。迄今,台灣媒體,網路社群仍殘留「未審先判」、「檢討被害人」、「一人犯罪、株連九族」、「成人犯罪、全家道歉」等前現代思維,而信守此前現代思維,卻自認是正義的守護者。

若從結果論,水原一平事件爆發,證實大谷翔平團隊、洛杉磯道奇隊防弊有成,雖未能防患於未然,但已將損失降至「不傷筋骨」的額度。面對職員的負面事件,洛杉磯道奇隊並未迴避,不像台灣職業球隊面對球員醜聞,總發揮「河蟹」本事,能遮則遮、能補則補,無法遮補時,逐漸降低其出場機會,再找理由解僱。

為防範此類事件,MLB、NBA等職業運動聯盟及NCAA各大學,皆安排運動員聆聽法律、理財課程。此舉成效頗為顯著,Alex Rodriguez、Shaquille O'Neal等球星,無不理財有方、生財有道,退役後仍富甲一方,影響力不遜於球員時期。

流風所及,各級棒球隊與職棒球隊也積極宣導理財。早年,曾有台灣球員在拿到MLB高額簽約金後,帶著女友到精品店狂買,並要求精品店暫時閉門謝客;近年來,類似「壯舉」已不復聽聞,取而代之的是,球員暢談如何資產配置。

不過,如此仍難以防範運動明星旁的鼠竊狗偷,或運動明星自身胡作非為,導致運動明星晚景淒涼。MLB、NBA聯盟與球員工會漸次鞏固防弊、團保、信託機制,確保擁有一定年資的球員退役後生活無虞。

邁入數位支付時代後,駭客攻擊、犯罪集團詐騙或遭親信人士擅用個資,已成當代人守護資產的大敵。當下,美國、台灣政府皆致力建立「零信任」(Zero Trust)機制,以期重塑金融秩序;「零信任」機制原為網路資安的架構和目標,其假設前提為:任何交易、個體與身分在獲得信任並持續維持信任之前,全都不可信任。

「零信任」原則必須貫徹

「零信任」機制奉行最小權限(least privilege)、顯示的信任(explicit trust)原則,拒絕隱含性的信任,並強制在每一道數位互動過程中,皆進行內容與身分識別,藉此降低詐騙與到盜竊。

水原一平事件正是宣導「零信任」機制的最佳案例,可惜的是,大多數台灣媒體忙著捕風捉影,很難從中汲取任何具建設性的教訓!

作者學生時代,醉心科學、哲學、棒球,就業後,出版過政治、教育、體育、財經類書籍,現專事產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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