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管沒收害81歲老翁濺血亡!肉圓店老闆「判賠446萬加關1年」

[FTNN新聞網]記者蕭廷芬/綜合報導

高雄一家在騎樓開店賣肉圓的郭姓男子,2000年12月間打烊收攤時,因沒將地上的水管收好,導致一名外出買宵夜的81歲林姓老翁被水管絆倒,頭部撞到鐵門濺血,隔天送醫急救,一個月後不幸離世。經法院認定,將郭男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徒刑,並需賠償林翁家屬446萬元。

法院認定,將郭男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徒刑,並需賠償林翁家屬446萬元。(示意圖/unsplash)
法院認定,將郭男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徒刑,並需賠償林翁家屬446萬元。(示意圖/unsplash)

判決書指出,郭男在騎樓租下店面賣肉圓,自行裝了排水軟管引水至排水孔,平日在打烊時會將水管收起,避免路人絆倒。但在2020年12月3日晚間近10時,外出買宵夜的81歲林姓老翁卻被在經過肉圓店門口時,被沒收起的水管絆倒;林姓老翁當下先是撞向鐵門,接著頭正面朝地倒下。

林姓老翁左邊眉毛有撕裂傷,在路人協助止血後,自行返家休息,但隔天一早就因劇烈頭痛而被緊急送往醫院急救,雖恢復生命跡象仍入住加護病房,在一個多月後因多重器官衰竭、肺炎併呼吸衰竭、冠狀動脈疾病而離世。

法院審理期間,郭男坦承那天沒收水管,但卻主張監視器沒照到林姓老翁被水管絆倒,且林姓老翁80歲高齡,有許多慢性疾病纏身,無法排除是突然頭暈才會摔倒。然而,法官在傳證人且看過監視器後,確定林姓老翁就是被水管絆倒才會重摔。

經過2年的審理,法官認為肉圓店設在騎樓,壓縮到行人可走空間,郭男身為老闆又未盡收妥水管的義務行為,造成林男重摔不幸身亡。郭男雖全程否認犯行,但願意拿出150萬元和解,只是老翁家屬要求526萬元,雙方認知差距過大,遲遲未能達成和解。

最後,法官判決,民事部分,郭男須負賠償責任,要賠償林翁家屬共446萬元,此案件仍可上訴;刑事部分,鑒於郭男無前科且有彌補之誠意,依過失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1年,刑事部分正在上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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