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瓦斯費 明年開電子發票

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水電、瓦斯及電話費繳費,要開發票了!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昨(16)日表示,最快自明年起,台電、台水、天然氣等公用事業必須開發票給消費者,財政部將輔導公用事業開立無實體電子發票,將用戶發票存在雲端,服務平台將主動幫用戶對獎並通知中獎。 立法院去年10月決議,要求台電、台水等公用事業在一年內開發票給消費者,財政部近半年來邀集公用事業討論開發票事宜,確定明(105)年1月1日新制上路。 不過,據了解,台電、台水等公司雖表達願配合立院決議辦理,但也向財政部吐苦水,指新制會衍生公司還沒收到錢,卻必須開發票等亂象。 台北國稅局表示,為擴大推動使用統一發票,保障民眾權益,財政部已在今年3月間修正發布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4條第14款規定,刪除公用事業經營本業部分得免開統一發票之規定。 官員指出,現今多數公用事業皆已民營化,應回歸使用統一發票之本質,亦讓民眾享有對獎權利,自明年起,公用事業不能僅提供收據,必須同時開立統一發票。 基於公用事業用戶眾多,開立統一發票的負擔沈重,財政部因此規劃上述公用事業將導入電子發票,全數開立無實體電子發票,將用戶發票存雲端(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且須主動幫用戶對獎及中獎通知,也須提供會員平台讓用戶得以查詢發票資訊,以維護用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