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弊案偵結 何壽川遭求刑12年

台北地檢署為調查永豐金違法核貸三寶建設53億元弊案,自今年6月發動大規模搜索約談,今(17)日全案偵結,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特助陳佳興、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李俊傑妻子廖怡慇等19人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嫌起訴,其中何壽川遭求刑12年,併科罰金3.6億元,並沒收不當利益1200萬美金,而陳佳興、永豐金租賃董事長游國治也被求刑10年,分別併科2500萬元、3000萬元罰金。

本案源於,永豐金控前董座何壽川透過子公司永豐金租賃掌控的境外GC租賃公司,自2009年起在無擔保下,陸續放款約53億元給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的境外紙上公司J&R;此外,何壽川也利用永豐餘與元太科技各砸下850萬美金投資三寶轄下的Star City公司,並疑用可交換公司債來投資李俊傑在上海的「1788大樓」建案。

歷經2個月調查,北檢今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嫌起訴何壽川等19人,檢方認為何壽川將資金風險轉嫁給社會大眾承擔,嚴重破壞社會經濟秩序及影響金融企業之正常發展,所犯情節重大,在押期間還在看守所違法傳遞文件,指示下屬對外傳達政治操作之說詞,影響司法公正性,犯案後毫無悔意,對何壽川具體求刑12年,併科罰金3.6億,並將不法所得1200萬元美金全數沒收。

除了何壽川外,游文治、陳佳興對於案情避重就輕,同樣無悔悟之意,遭求刑10年,分別併科3000萬元、2500萬元罰金;另外,由於何壽川、廖怡慇、張金榜、陳佳興4人涉案嫌疑重大又有串供滅證之虞遭羈押,本預計下午移送北院審理是否延押,但因何壽川受肝病所苦,為了人道考量,檢方決定不聲請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