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判死刑!擄殺通訊行甜姐兒一審判無期 受害家屬失望

去年4月,屏東發生56歲的男子追求通訊行女店員不成,竟然跟蹤後把人撞傷擄走,導致女店員死亡的慘案,屏東地院今天一審宣判,黃姓被告被依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被害人先生對於判決結果表示失望,他說,被告是累犯,而且不認錯,怎麼會有教化的可能呢?親友一致希望判處他死刑!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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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月,56歲的黃姓被告追求通訊行女店員不成,竟然開車一路跟蹤,猛力撞擊甜美女店員,將她撞成重傷後強拉上車擄走,還載到空屋捆綁,斷絕她向外求助及送醫的機會,導致女店員傷重死亡,法院一審依殺人罪判處被告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家屬很失望。

被害人先生:「不是我們的期望,他的計畫真的很縝密,然後又一直矢口否認,證據在眼前還可以睜眼說瞎話,最重要他還有前科,也是類似相同的紀錄,你要說他可教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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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議庭判決指出,考量被告已經56歲,而無期徒刑依法得執行逾25年才能假釋,將被告判處無期,長期與社會隔離,超過80歲再假釋,再犯危險性已顯著降,對此,家屬難以認同。

被害人先生:「歷經1年又4個月這個審查,對我們家屬來說真的是很煎熬,所有家屬、太太認識的朋友、親友,都一致希望是死刑啦!」

女店員慘遭跟蹤並殺害,引起社會關注,促成了跟騷法立法,家屬不解,被告手段凶殘,而且是累犯,為何不判處死刑呢?

律師黃暘勛:「我國加入了兩公約之後,要審查之後認為說,被吿沒有教化可能性的情況下,才能夠判處死刑,屏東地方法院在審酌相關要件之後,認為被告仍然有教化的可能性,因此沒有判處死刑,當然這個案子將來如果檢察官上訴,那當然有可能二審法院會做不同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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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一審判決難掩失望,家屬表示,為了讓社會更安定,不要一直倒退,他們會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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