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陷阱多 五不三要免受騙
記者李梅金/台中報導
隨著求職旺季到來,青年學子因初次尋職,不慎誤入陷阱事件也頻傳。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最近接獲投訴,指某資訊公司,打著可以推介到公部門工作的幌子,誘引急於求職民眾先繳費接受電腦專業訓練。翻新的招生伎倆,讓誤以為能找到鐵飯碗的人,不惜花費上萬元報名上課,導致工作尚未找到,就簽了分期繳費契約而揹上債務,悔不當初。
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指出,每到畢業求職季,因誤入陷阱而提出申訴案件,總是明顯增加。縱使有些伎倆已是老梗,仍有許多涉事未深的年輕人上鉤。例如要求新進員工購買公司商品或材料,以保住工作的詐騙伎倆,每年仍是層出不窮,一再發生。
今年較特別的是,某電信通訊公司招募門市人員引發的糾紛。據投訴者指出,公司以業務聯繫需要為由,要求新進人員申辦數支公務機,並簽訂門號合作契約書及代辦門號合作書。當時,公司不斷強調業務機所衍生的費用,完全由公司負責,說服他們不用擔心月租費問題。豈知,根本沒有這種好康事。
投訴者說,事後,公司並未代付公務機的月租費,而是從他們的薪水中扣抵。惡劣的是,若他們因離職要求解除公務機契約,還得繳上一筆違約金。有人置之不理,公司還移轉給催收單位催繳,讓他們深感受騙上當。
據了解,這種「類似詐騙」案件,都是遊走法律邊緣,就像某家資訊公司,標榜可以協助推介到公部門做事,前提是,先繳交一萬多元參加電腦技訓課程,都是用工作當釣餌,其實是要誘魚上鉤,拉學生花錢補習。可以說,是變相招生伎倆,果然誤入陷阱者不在少數,有人沒錢一次繳費,還得簽約分期付款,揹上債務。
勞工局局長 賴淑惠表示,有些業者善於自我包裝,一般人從求職廣告根本看不出問題,所以應徵新工作時,必須提高警覺,切記求職「五不、三要」原則,包括「不繳錢、不購買、不隨意簽約、證件不離身、不從事非法工作」及「要陪同、要確定、要存疑」。
局長賴淑惠提醒所有求職者,看到不錯的職缺,面試前,最好先到經濟部商業司網站,查詢事業單位登記資料,確定公司為合法登記立案。 如有遭遇徵才廣告不實情況,一定要保留徵才廣告內容等資料,向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檢舉;但若涉及刑事詐欺,也要記得一併向警察局報案處理,以完整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