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淡水部分巷弄公有停車位 11月起收費

汐止、淡水部分巷弄公有停車位十一月起收費管理。(圖:新北交通局提供)
汐止、淡水部分巷弄公有停車位十一月起收費管理。(圖:新北交通局提供)

▲汐止、淡水部分巷弄公有停車位十一月起收費管理。(圖:新北交通局提供)

公有免費停車位老是停不到?!新北市交通局為讓公有停車位公平分享,汐止區伯爵街、淡水區淡金路一段等巷弄內的路邊停車格位,將自十一月二日起實施收費管理,以減少車主久停占用情形。

交通局停車營運科長許芫綺今(廿七)日表示,新北市計有三萬二千多公有停車格,其中約有四千多格位在巷道內、公私共有或條件不符合而未採取收費管理,因此部分出現民眾以廢棄腳踏車、花盆等路障占用,成了私家車位,更衍生髒亂破壞市容。對此,交通局檢討公有停車位遭久停占用問題,今年初起包括新店、汐止、樹林、板橋、林口、中和、土城等部分路段、數百個公有免費停車格都轉型收費管理,十一月二日起,汐止區伯爵街、伯爵街五巷、十二巷、康寧街七五三巷十弄的路邊停車格,週一至週五上午八點至夜間八點,採計次六十元收費;另淡水區淡金路一段一五二號、四九七號周邊兩側停車格,週一至週五上午七點至夜間八點,採每四小時計次收費三十元,除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讓停車位公平共享。

許芫綺說明,公有路邊停車位是否採收費管理,需先了解是否為公有地並評估巷道寬度、交通流量,再決定是否納入收費,即使巷道屬私有地,也不能自行劃設車格停放;另停放在私人土地上若有妨礙巷道通行則可請警方執法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