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啟臣指553億基金淪大內宣預算 蘇揆:聽起來好像很好用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圖/TVBS資料畫面)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圖/TVBS資料畫面)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今(22日)在立法院質詢時指出,中央政府明年度總預算共編列18.6億元的「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但這只是帳面上數字,大內宣經費可能藏在高達553億元的各單位營業、非營業基金行銷費用,成為政府金庫。對此,行政院長蘇貞昌答詢表示,「不是那麼簡單,預算經費動支使用都受立法院監督,之後也還有審計部的決算」。

立法院會今年5月三讀修正通過《預算法》第62條之1條文,政府編列預算於網路媒體等辦理政策宣導及業務宣導,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單位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

行政院長蘇貞昌。(圖/TVBS)
行政院長蘇貞昌。(圖/TVBS)

立法院今邀蘇貞昌率內閣團隊進行「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報告並備質詢。江啟臣質詢時先問蘇貞昌會不會同意置入性行銷?會不會同意你的單位去買新聞?蘇貞昌表示,不會。

江啟臣接著說,今年度的「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項目預算是18.6億,政府有很多大小金庫,比如交通部光觀局下的觀光發展基金,110年編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是475萬,但是行銷推廣費高達25億7千多萬,所以很多錢都藏在這裡。

江啟臣直指,18.6億指是帳面上給立法院看的,實際上把營業、非營業基金行銷費用加起來,總共553億4461萬餘元,這筆錢是你愛怎麼用就怎麼用,這些基金就是你媒體宣傳的第二預備金。對此,主計長朱澤民回應,行銷費用是行銷費用,媒體政策宣導費用是媒體政策宣導費用,兩者不能放在一起。

今年度的「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項目預算是18.6億。(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今年度的「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項目預算是18.6億。(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江啟臣又說,基金沒有規範不能採購媒體廣告,只要揭露是哪個單位買的就可以動用,所以每年媒體採購行銷花費,絕對不只18.6億元,「這個數字嚇死人,最高可達500多億,這都是你們可以用的範圍」。

江啟臣表示,這些錢藏在基金裡面,用所謂的行銷業務費用拿去採購媒體廣告,實際上並不違法,因為並沒有規範這些基金不能採購媒體廣告。他最後要求營業、非營業基金要逐項揭露用在哪裡,公開透明讓大家知道每一筆費用是花在哪,不應該只用「行消費用」的大帽子戴上去。

蘇貞昌說,「聽起來我好像有非常多的錢很好用,但實際上沒這麼好用。」他強調,動支預算的使用都受立法院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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