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小漁」賣過期改標食材 負責人偽造文書遭起訴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9日電)知名連鎖餐廳「江小漁酸菜魚」爆發販售過期食材,檢警今年1月間前往餐廳與倉庫搜索,查獲逾4萬公斤的過期巴沙魚,檢方偵辦後,依偽造文書等罪嫌將負責人楊男與戴女起訴。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53歲楊男與48歲戴女為夫妻,楊男為香椒國際開發公司負責人,經營「江小漁酸菜魚」公益店,戴女則為威晶國際企業公司負責人,負責「江小漁酸菜魚」品牌連鎖加盟、食品進口等業務。

楊男與戴女民國107年1月起至109年1月,自越南進口保存期限分別為110年2月15日、同年9月3日、同年11月6日的巴沙魚(即鯰魚),先冰存於某冷凍倉儲公司,再委由物流公司運送到各加盟店銷售。

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發生後,造成威晶公司先前進口的巴沙魚4809箱(每箱10公斤、合計4萬8090公斤),未能於保存期日內出售。

楊男與戴女為避免損失,先指示物流公司將過期的巴沙魚,先運送至威晶公司的小冷凍庫,並將「保值期:24個月」的貼紙,直接覆蓋原先商品標籤保存期日的欄位,或是直接將原先商品標籤保存期日標籤撕毀,使無法辨識是否逾期。

楊男與戴女陸續將改標的巴沙魚,販售給4家不知情的加盟店,共計售出281箱、金額新台幣29萬餘元。

全案經台中地檢署指揮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會同台中市政府食品藥物安全處,於今年1月間前往涉案的公司搜索,查扣未改標與改標的巴沙魚4338箱與帳冊等相關證物。

全案經檢方偵辦後,依據證人證詞、查扣證物等證據,依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嫌將楊男與戴女起訴。(編輯:謝雅竹)11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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