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田/用年輕警察的生命,換來政府關愛

江永田/用年輕警察的生命,換來政府關愛
江永田/用年輕警察的生命,換來政府關愛

  在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死案後,蔡政府在民意壓力之下,一改年改時對警消危勞的不聞不問,現在終於開始「要人給人,要錢給錢」,用警察的生命為代價,這代價,未免太大!

  內政部長徐國勇12日下午弔唁李承翰時表示:「佩發電擊槍不必修訂警械使用條例,讓警察在狹小執勤空間,更迅速、確實及有效率,電擊槍有紅外線瞄準儀及數位錄影機,兼具瞄準及蒐證,使用安全。」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只是當初蔡政府在年改坦克壓過軍公教警消時,怎麼就沒有對我們所提出的一件件警消因為危勞而受傷、因公殉職、猝死的案子多看一眼?怎麼沒有在條例中考量警消特殊的工作環境、工作條件,而給予應有的反應與調整?

  顯然,當蔡政府以年金改革做為鬥爭工具和改革象徵,討好軍公教警消及眷屬之外的一千多萬選民時,砍軍公教警消退休金就絕不手軟。而現在,眼見民怨沸騰,人民對政府提升警消執勤安全的效率低落極度不解不滿時,為選票,「要人給人,要錢給錢」,反應之快,令人驚訝今夕何夕又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我們不是雞蛋裡挑骨頭,對擁有權力與資源的執政者,我們必須加以嚴厲的監督與批評,絕不可有絲毫的鬆懈與婦人之仁;因為一旦我們的監督鬆懈了,以婦人之仁對應執政者,那麼,受苦受罪受傷受害的,一定是我們這些社會底層的人,而不會是那些自認是高高在上的立委還政府官員。

  用一位年輕警察的生命,換來政府關愛的眼神和妥善的裝備,這代價,未免太大了!

 

 

作者為雲林退警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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