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政府首提環保訴訟 企業須賠逾億元

(中央社記者陳家倫上海11日電)江蘇省政府首次提出環保訴訟,被告德司達(南京)染料有限公司2013年透過中間人將2698.1噸廢硫酸傾倒至泰東河、新通揚運河水域中引發汙染,法院判賠人民幣2428.29萬元。

財新網今天報導,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對一起江蘇省環保聯合會與江蘇省政府作為原告的公益訴訟作出判決。據南京中院官方微信,德司達(南京)染料有限公司必須賠償環境修復費2428.29萬元(新台幣約1.11億元)。

報導指出,這是江蘇省首次有省政府代表列原告席的環境汙染公益訴訟。

江蘇省環保聯合會告德司達公司於2016年12月1日立案。江蘇省2016年12月6日下發「江蘇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江蘇省人民政府於1月4日申請參加這次訴訟。

德司達公司主營業務是生產、銷售紡織及化纖抽絲用助劑、油劑、染化料。德司達在2013年9月至2014年5月,多次將公司產生的廢硫酸以每噸580元的價格交給順久公司的法人代表王占榮處置。

王占榮再支付每噸150元的費用請丁衛東安排船工駕駛「俞垛機1048」船,將共計2698.1噸廢硫酸傾倒至泰東河、新通揚運河水域的河水中,最終引發2014年「5.15」新通揚運河水質異常事件。106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