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搬走4幅畫挨告損害債權 大S決定撤告理由「撙節司法資源」

大S徐熙媛指控前夫汪小菲在離婚後,請司機將家中4件高價值畫作藝術品,移到S酒店隱匿,涉犯《刑法》損害債權罪,北檢續行偵查後,大S雖然認為汪小菲至今都完全沒有清償誠意,視法律規定於無物,就算是本案全面勝訴,汪小菲也不可能清償,為撙節司法資源,決定撤回告訴,由於損害債權屬告訴乃論之罪,既然大S撤告,檢察官處分不起訴。

原是夫妻關係的汪小菲與與徐熙媛,2人離異後於2021年11月12日在台北地方法院達成調解,約定汪小菲必須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2038年3月1日止,必須每個月提供子女扶養費100萬元。

大S(左)、汪小菲離婚後仍纏鬥不休。翻攝大S臉書
大S(左)、汪小菲離婚後仍纏鬥不休。翻攝大S臉書

2人雖然離婚,卻因為種種原因,卻在網路上一來一往隔空開戰,直到汪小菲的母親張蘭加入,雙方的戰火更是一發不可收拾,由於汪小菲在微博PO出2人離婚協議,意外揭露2人小孩的姓名、地址及特定的銀行帳戶帳號等個人資料,大S提告後汪小菲被依涉犯個資法起訴,目前全案正由台北地院審理中。

另外,大S加碼控告汪小菲在雙方達成離婚協議後,於2022年3月9日請不知情的司機將家中的4件高價值的畫作藝術品,移到汪經營的S酒店,再委託第三人將畫作隱匿,當她向台北地院聲請強制執行並取得執行命令前往酒店進行查封程序,並未發現畫作,因此對汪小菲提起《刑法》損害債權罪告訴。

S媽黃春梅日前到北檢出庭。資料照。呂志明攝
S媽黃春梅日前到北檢出庭。資料照。呂志明攝

台北地檢署做出不起訴處分後,大S不服提起再議,高檢署認為仍有事證待釐清,將全案發回北檢續行偵查。檢察官收案後決定動之以情,傳喚S媽黃春梅到案,請她試著溝通看看能否請大S放下,息事寧人,好好過生活。

不久,大S具狀撤回告訴,她表示,因為無法忍受汪小菲長期不顧離婚調解協議的內容,拒支付未成年子女的扶養費,才會萬不得已訴諸法律,沒想到汪小菲卻從來沒有片刻的反省,在民事強制執行之際,還隱匿極高價值的4幅畫作,至今還否認犯行,害她受償的比例大幅減損。

大S還說,尤其是近年來,汪小菲動輒就將2人間保密事項訴諸媒體,引起兩岸網友大幅對她的網路霸凌,造成她身心受創,雖然至今她都無法苟同汪小菲的犯行,對於他未受到應有的制裁難以接受,但是考量汪小菲至今都完全沒有清償的誠意,視法律於無物,就算是在這件損害債權案件全面勝訴,汪小菲依然不可能清償,為了撙節司法資源,決定撤回告訴。

檢察官在確定大S真的撤告後,將全案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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