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修改禁止飲食線!不過捷運禁止飲食規定從未改變也未放寬

捷運內不可以吃東西、喝飲料是國人根深蒂固的觀念,依據現行《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9款規定,旅客於捷運禁止飲食區內吃東西、喝飲料、嚼食口香糖或檳榔,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

 

每個捷運站的地板上都會有黃色標線,禁止飲食區就是以黃色標線作為界線,黃色標線區以外,旅客則可自由飲食,只是不能任意拋棄垃圾;而黃色標線以內為禁止飲食區,旅客進入本區內一律禁止飲食。

 

不過以前的黃色標線通常都是在站內通道,幾乎是一到捷運站就不可以有任何吃喝東西的行為,而現在台北捷運決定修改站內通道飲食,把「禁食區」界線退到票口前,只要不刷卡進票口都不算違規。

 

不過台北捷運強調,捷運禁止飲食規定從未改變,也未放寬!

 

部分站點也有一些特例,例如市府站因禁食線內含非付費區通道,因此北捷興改禁食線劃設範圍;板南線忠孝復興站的非付費通道有出入口,因此原先禁食線並未將通道劃設在內。

 

雖說禁止飲食區界線已修改,但是只要刷卡進站就還是要遵守原本的《大眾捷運法》規定,違規一樣會被處以新臺幣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的罰鍰。

 

禁止飲食是不分年紀,北捷呼籲旅客如有需要服務的地方,可洽旅客詢問處提供必要協助,大家一起維護捷運乾淨整潔環境。

 

(首圖由台北捷運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