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燃費期限將至 逾期未繳恐罰3千

▲汽機車燃料費繳費期間進入最後倒數,公路總局提醒車主盡快繳納,以免遭罰。(圖/NOWnews資料照)
▲汽機車燃料費繳費期間進入最後倒數,公路總局提醒車主盡快繳納,以免遭罰。(圖/NOWnews資料照)

交通部公路總局提醒,111年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已於7月1日開徵,繳費期限至8月1日止,籲請尚未繳納的民眾儘速繳款,欠繳金額累計達900元以上者,依法處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若不確定是否已繳納,可透過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進行查詢,避免重複繳納,倘有繳費證明需求,亦可利用「監理服務網」即時查詢下載、列印或逕洽詢監理機關。

公路總局表示,尚未繳納的民眾可持原繳納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臨櫃繳納,或透過電話語音、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一卡通MONEY、嗶嗶繳、橘子支付、蝦皮購物、街口支付、悠遊付、永豐銀行及元大行動等APP,以信用卡或金融活期帳戶線上繳納,若使用信用卡繳納,手續費請洽各發卡銀行,其餘繳納方式均免手續費。

此外,倘有繳費證明需求,亦可利用「監理服務網」即時查詢下載、列印或逕洽詢監理機關。

公路總局提醒,依《公路法》第75條規定,汽車所有人不依規定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者,公路主管機關應限期通知其繳納,欠繳金額累計達900元以上者,處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據統幾,截至7月27日止,已有62%車輛完成繳費,尚未繳納車輛約有718萬輛。(編輯:林莞茜)

▲公路總局提醒,「汽燃費繳費期限」8/1截止(圖/交通部)
▲公路總局提醒,「汽燃費繳費期限」8/1截止(圖/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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