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燃費繳了沒?月底到期別跟荷包過不去

今年度汽燃費,桃園市汽車有2萬多輛、機車8萬多輛還沒有繳納,新竹區監理所中壢監理站及桃園監理站已寄出催繳通知書,補繳期限到12月31日為止,逾期未繳處以罰鍰300元至3,000元外,並且移送強制執行。(李明朝報導)

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每年7月開徵,營業車則於3月、6月、9月及12月分季開徵,至今仍有車主未繳納,新竹區監理所中壢監理站及桃園監理站日前寄出催繳通知書,提醒車主要盡速繳納。

桃園地區汽、機車燃料費尚有10萬9千多件未繳納,中壢監理站站長吳金全表示,目前桃園市轄管汽車尚有22,710輛未繳納、機車尚有86,548輛未繳納,補繳期限是今年12月31日止,逾期未繳納依公路法第75條處以罰鍰300元至3,000元外,所欠費額後續將移送強制執行,提醒車主注意。

汽燃費補繳方式多元化,吳金全表示,除了持催繳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等臨櫃繳納外,也可透過電話語音、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進行線上繳納。若車主不確定是否已繳納,可直接向監理機關洽詢,或利用超商使用多媒體設備查詢,線上查詢及繳費,方便又迅速。

中壢監理站呼籲尚未繳納汽燃費的車主,務請依期限儘速補繳,以免受罰,同時鼓勵車主申辦活期帳戶約定轉帳扣繳,不必擔心遺忘繳費而受罰,省時又方便,相關申請書表可於公路總局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