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燃費轉帳代繳 省事又方便

根據統計,高雄市區監理所管轄的自用汽、機車一○九年度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比率高達九十九‧三%以上,其中還有少數的車主經過以書面和簡訊的方式通知補繳,仍未於該年度十二月卅一日前完成繳費,因此依公路法第七十五條規定,對未依規定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的車主,將處以三百元至三千元罰鍰,並陸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辦理強制執行。

由於一旦遭到強制執行,會使得存款帳戶被凍結或是被扣薪,造成生活或工作上的不便,甚至還可能導致名下動產、不動產被查封拍賣,因此高雄市區監理所籲請車主們務必按時繳費,避免受罰。常見部分車主因為工作繁忙等因素,而錯過了開徵期繳費期限,陳崑山所長表示,可利用委託轉帳代繳汽燃費服務,只要申請綁定的金融帳戶有足夠餘額,就能在開徵期最後一日自動轉帳繳費,從此可不需擔心因為忙碌而錯過繳費期限,歡迎大家多加申辦利用、省事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