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按喇叭還加速!台中男貨車撞進「館長」健身房 殺人未遂5年8個月
台中市某林姓男子因在網紅「館長」陳之漢的健身房應徵失敗,今年6月駕駛小貨車衝撞店面,檢方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林男。林男否認有殺人犯意,稱「有注意有沒有人才撞下去」,法官不採信並判5年8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檢方指出,林男今年5月應徵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台中旗艦店失敗,並用社群傳訊陳之漢無回音。林男6月12日因許姓男性友人請託,以小貨車載廢棄物變賣時,回程無視許男制止開往他處,見許男想報警還搶走手機。
林男當日晚間藉由導航駛至健身房,猛踩大門撞進館內,現場玻璃、磁磚碎裂,人員逃竄;許男下車後立刻請健身房員工報警。
林男坦承強制、損壞犯行,但否認殺人未遂,僅稱「有注意稍微看一下有沒有人才撞下去」、「當時想說只會撞到門、不會撞到人」、「沒有想要撞誰的意思」。
林男律師說明,健身房人員雖超過10人,但都離大門有一大段距離,唯一靠近門口的民眾也立即後退,無危險情形發生。
法官表示,林男於健身房運動尖峰時段衝撞健身房,且大門有陡坡需加速,林男亦無煞車、轉彎,也沒按喇叭示警,直到大部分車身衝進館內才停止行為;不採信林男說法,認定林男涉殺人未遂。
法官審酌林男僅因求職不順、對現狀不滿,就以衝撞健身房發洩情緒,造成健身房會員、員工面臨生命遭剝奪的危險,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8個月,全案可上訴。